第一条 本会名称: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英文译名:GuangDong Association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缩 写:GDALA。
第二条 本会性质:由全省城镇园林绿化专业管理机构、风景名胜区、园林绿化企业和从事与风景园林行业相关的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民间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是全省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愿望,促进企业间的横向交流,为会员提供多种形式服务;发挥政府主管部门与企业及相关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风景园林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本会由广东省建设厅主管,接受广东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活动地域:广东省。
第六条 本会住所:广东省广州市惠福西路375号大院之8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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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3号办公楼(风洞楼)3楼
电话:020-86683890
传真:020-8668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