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北京律师的自律性行业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对北京执业律师实行行业管理。
北京市律师协会始建于1952年,恢复于1979年8月10日,1982年4月召开了第一次北京律师代表大会。
北京市律师协会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反映会员诉求,为会员的执业提供服务为宗旨,以管理、教育、监督会员,规范会员执业行为,提高会员的职业操守和执业能力,发展律师事业,促进国家法治建设及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为目标。
主要职责
一、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开展对外宣传与对外交流,扩大行业的对外影响;
三、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监督、指导和规范会员的执业行为;
四、组织对会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会员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六、对会员给予奖励;
七、开展行业发展战略研究,拓展会员执业领域,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八、依法对会员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服务;
九、指导团体会员的规范化管理;
十、建立并完善会员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十一、协调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的关系;
十二、参与立法活动,提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建议,鼓励、支持会员参政议政;
十三、组织会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十四、受理对会员的投诉或举报,对会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作出行业惩戒或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并受理会员的复查申请;
十五、调解会员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十六、收取、管理和使用会费;
十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或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十八、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律协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律文书”窗口,电话:64515981
“实习管理”窗口,电话:64515983
“登记调动”窗口,电话:64515984
“会费缴纳”窗口,电话:64515985、64515986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西滨河路18号院首府大厦5号楼
邮编:100011
电话:(010)64515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