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8月,东莞市第一次律师代表大会召开,成立了东莞市律师协会。东莞市律师协会是由东莞市全体执业律师和律师机构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行业自律管理组织,依法对律师实施自律性行业管理,接受东莞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和上级律师协会的指导。协会的宗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高律师的执业素养;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市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东莞律师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法治和文明进步。
市律师协会目前共有律师个人会员1491名,律师事务所(含市法律援助处)团体会员128家。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副会长,聘请名誉会长、顾问;理事会决定聘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协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
2011年12月17日,东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理事25名,副会长5名。当年执行会长负责协会本年度的全面工作,日常事务性工作由秘书长主持,并向理事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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