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律师协会(下称本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佛山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实施行业管理。本会目前拥有团体会员(律师事务所)100多家,个人会员1000多人。
佛山市律师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本会理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常设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本会设有秘书处,作为本会的执行机构承担日常工作。秘书长在章程授权范围内,领导秘书处开展工作。本会设立了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律师纪律与调解工作委员会、财务工作委员会、继续教育及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宣传及文体工作委员会、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是履行职责的专门机构;设立了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民事与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金融、证券、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专门、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调整和主任、副主任人选由理事会决定。
本会的宗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高律师的执业素质;维护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这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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