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机动车辆维修行业协会业务主管部门是大连市交通局,登记注册机关是大连市民政局。本会下设四个专业委员会:汽车二级维护专业委员会、肇事车辆维修专业委员会、汽车专项修理专业委员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专业委员会。本会是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2010年被大连市民政局评为4A级社团。
第一条 为促进大连市机动车辆维修行业健康发展,加强企业间联系,维护行业良好经营秩序,根据汽车维修企业的愿望,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需要,成立大连市机动车辆维修行业协会(以下统称协会)[英文译名:Dalian Automobile Repair Association(缩写为DARA)]。
第二条 本协会是我市机动车维修及其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行业组织,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行业管理规章,维护机动车维修行业和全体会员的合法权益,为全行业的经济发展,技术进步,科学管理和学术研究服务,在政府与机动车维修行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机动车辆维修业的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主管单位大连市交通局,登记管理机关大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登记。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香周路105号
电话:0411-84480095
传真:0411-84480095
联系人:王 晶(主任)
业务联系电话:0411-84480108
联系人:赵宏宇(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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