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是由全国市政工程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依法成立的全国性行业团体,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搞好行业管理,发展繁荣市政工程事业,发挥政府与企事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行业利益,反映行业愿望,为本行业提供各种服务。
主要任务
1、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拟定行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修订市政行业各类标准和法规,并组织贯彻实施。
2、制定本行业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3、组织本行业技术、管理人员和职工岗位的培训,提高市政职工队伍素质。
4、组织行业内部企事业间横向经济联合与技术合作,协调行业内部和行业间的经营开发、技术合作,总结交流行业改革和管理经验。
5、深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及其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参与行业资质和执业资格的研究和评审,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及推广,事故认定等相关工作,并提出初审初评意见。
7、组织开展行检、行评,评选行业先进,树立榜样企业、样板工程,推动行业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8、组织本行业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外市场,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国外培训考察,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9、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搜集、发布行业信息,经授权进行行业统计工作。
10、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促进企业科技进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11、加强信息交流,搞好中国市政工程网(www.zgsz.org.cn)、《中国市政》、《市政技术》的编辑出版和运行工作。开展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
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协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在理事会闭幕期间由常务理事会代行职权。
(二)办事机构:协会的办事机构为秘书处,在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秘书处下设办公室、技术质量部、信息部、培训工作部、施工部五个工作部门。
(三)专业委员会:协会下设12个分支机构,即市政工程施工专业委员会,市政设施管理专业委员会,市政工程经济工作委员会,市政工程质量专业委员会,城市道路照明专业委员会,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市政建设综合开发专业委员会,市政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沥青混凝土专业委员会,劳动专业委员会,市政职工教育专业委员会,市政科技专业委员会。
经济实体
四方市政工程咨询公司
协会刊物
《中国市政》杂志
协会官方网站
中国市政工程网(www.zgsz.org.cn)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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