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下称协会)是我市从事环境保护科研、设备生产、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服务、自然保护与资源利用等方面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社会经济技术团体。依法登记,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市环保产业的非盈利性行业组织。
协会的宗旨是:拥护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国家、省环境保护法规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的指导下,为促进我市环保产业的发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和经济建设协同发展服务。
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深圳市行业协会服务署,同时接受深圳市社团管理机关深圳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协助政府制定、修改我市的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建立环保产业的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为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和建议。
(二)在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会员单位之间起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向会员单位传递政府的政策意图,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为会员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活动。如: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国内外环保展览和技术交流活动,组织技术培训和信息交流;调查研究国内外环保产业的发展情况,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扶持从事环保设备生产的单位发展生产,组织环保产品的质量评议、筛选、推广和展览等活动;组织协调会员单位之间的合作,促进环保产业向组织集团化、生产规模化的方向发展等。
(四)加强与其他兄弟城市同行业之间的联系和合作,促进环保技术、信息经济的交流。加强与境外、国外环保产业的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引进、吸收、消化、创新境外、国外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发展外向型的产品和技术。
(五) 协调行业内部关系,防止价格垄断和恶性竞争,保护和促进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六) 接受市环保局的委托,参与对环保产品质量的监督、环保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认可或认证的组织工作,参与发放生产经营许可证(合格证)和环保产品原产地证等工作。
(七)参与制订、修改本行业各类标准,协助政府开展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行检行评,配合政府督促整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其他标准的产品和企业。
协会地址:深圳罗湖红桂路红桂一街50号环保大院5栋202
邮编: 518008
电话:(0755)25892160 82113856
传真:(0755)25892160
E-mail:xdhy6699[ta]163.com
帐号:
深圳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744121018260003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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