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简称上海房协。英文译名:SHANGHAI REAL ESTATE TRADE ASSOCIATION 缩写SRETA。
性质:上海房协是由本市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法自愿组成的全市性同业组织,是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宗旨: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企业互相之间的交流、合作与创新,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保障行业公平竞争,促进房地产行业和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健康发展。
本会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协会业务主管部门是上海市行业协会发展署,协会登记主管部门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本会同时接受上述三个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主要任务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本市关于房地产行业和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各项政策、法规,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业调查和立法调研,代表本行业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涉及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采集、整理、发布有关房地产行业和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市场信息、行业动态、行业基础资料以及国内外经济技术、管理经验,办好各种信息载体,及时向会员传递信息。
(三)开展与本行业和住宅产业现代化有关的经营管理、经济、技术、金融、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举办各种展览展销、产品推介、商务会谈等活动,帮助会员拓展市场。
(四)开展与国内外同行业社会团体、经济团体之间的友好往来,组织出访考察、学习交流等活动,加强联系合作。
(五)根据行业发展、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会员的需要,组织行业培训,为企业培训管理和技术方面的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六)根据会员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研讨、论坛等活动,开展各种调查研究,反映会员的呼声和建议。
(七)协调会员之间有关的经济业务活动与行业性活动,为企业项目开发、资产资本经营、体制创新等方面疏通和拓展渠道,组织经验交流、信息交流、“四新”推介、业务推广等活动。协调会员与非会员之间或者会员与消费者之间就行业经营活动产生的争议事项,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八)制定并监督执行本行业的行规行约,恪守诚信原则。组织行业评比、行业检查,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对违反行规行约,损害行业整体形象的会员,采取相应的行业自律措施;涉及违法的,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九)接受政府有关部门转移或者委托的行业评估论证、企业资质审核、行业统计调查、行业价格协调、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制订等职能。
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188弄29号
邮箱:shreta[t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