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对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自律管理,反映其愿望和要求,在政府部门与注册会计师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本会的具体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订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规划;
(二)管理本会会员,组织贯彻本行业执业准则、规则等执业规范,制定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宁波考区的考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推动全市的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专业人员的后续教育培训工作;
(五)组织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业务交流,开展理论探讨,开展与国内外同行业之间的交往活动;
(六)协调行业内外和各部门的关系,支持会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七)办理宁波市财政局和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地址:宁波中山西路19号
邮编:31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