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宣判】“3•1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3日上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2011年3至6月间,彭发荣等91人先后在印尼等国冒充中国电信工作人员或公检法人员对内地群众实施电信诈骗,91名被告因犯诈骗罪被判处8年至1年半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000至2000元不等。(记者涂铭)
人民网2月3日电 (记者 杨孟辰 李婧 魏天达)今天,“3·10”特大电信诈骗犯罪集团中的91名参与者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宣判,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八年有期徒刑,罚金人民币2000元至8000元。
今天,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集中宣判了七起电信诈骗案,记者在现场看到大部分被告人是年轻女性,被法警带入法庭时大多数被告人面对现场众多媒体记者和镜头都低下头或以手掩面,有几个年轻的女性被告人在被带入法庭时留下了眼泪。
经法院审理,杨青等90余名被告人大部分是熟人关系,以骗取他人钱财为目的前往东南亚国家,参加台湾籍人员组织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活动。经核实,90余被告人于2011年4月至6月间,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对黄某某(女,46岁,湖北省人)等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后被抓获归案。
据悉,2011年3月10日,针对我国大陆重庆、湖北、福建等多个省份相继发生多起数额巨大的电信诈骗案,以及台湾亦发生的多起民众被骗案件,海峡两岸警方决定共同侦办“3.10”跨两岸跨国系列电信诈骗案件,并成立了“3.10”专案组。
随后,专案组在与柬埔寨、印尼、马来西亚、泰国等地警方合作下,成功摧毁了这个特大跨境、跨国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捣毁诈骗窝点106个,抓获嫌疑人598人,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超过7000万元。我国大陆犯罪嫌疑人被分批押解回国。
法官在宣判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法官提示百姓在接到电话被告知有法院传票等要求汇款转账时一定不要轻信,首先就是要到派出所、公安局、法院等司法机关核实情况,避免自己经济利益收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