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 阜阳市一28人涉黑团伙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26日,这起28人特大涉黑案在临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该涉黑团伙首犯刘某原为阜阳市某机关单位职工,自1993年以来,多次受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2009年以来,被告人刘某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之内敲诈勒索27人达62万余元,另外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寻衅滋事8起、破坏生产经营1起、故意毁坏财物1起、骗取贷款1起、虚报注册资本1起及其他违法行为5起。
此外,被告人刘某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刘某、王某、李某等人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之外另实施强暴1起、寻衅滋事11起、聚众斗殴2起、故意伤害3起。
据悉,检察机关以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骗取贷款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故意伤害罪、强暴罪等11项罪名起诉至法院。
因被告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预计庭审将持续3天时间。(朱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