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药品销售金额的10%收取回扣
增城市石滩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的杨某铭,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按比例收取药品回扣,一年多时间内共收48万元。昨日,杨某铭涉嫌受贿一案在增城市人民法院受审,此案是“三打”以来增城市第一名受审的医疗卫生行业官员。
杨某铭案发前是增城市石滩镇中心卫生院院长,也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广州市增城支部主委和增城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常务委员。
公诉机关指控,杨某铭在担任增城市石滩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利用负责增城市石滩镇中心卫生院药品采购的职务之便,与医药代表赵某彬(另案处理)商定,石滩卫生院向赵某彬联系的药品代理商采购药品,杨某铭按照药品销售金额的10%收取回扣。2011年1月至2012年4月间,杨某铭先后12次收受药品回扣费共计人民币4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杨某铭当庭认罪,表示悔改。昨日,增城市卫生系统有关人员、石滩中心卫生院职工代表和杨某铭的家属亦到场旁听。庭审中,杨某铭讲述了其收取药物回扣的具体操作手法,揭露了药品销售的黑幕。
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记者 林霞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