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条件
昨天,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的通知》进行解读,涉及保障房准入制度、轮候供应管理、经适房退出管理等方面。
其中公租房准入标准放宽,保障对象增加选房机会。而一个重要变化是,自2012年9月1日起,新取得购房资格证的,所购经适房上市交易时,应按照交易评估价与原购房价价差的70%缴纳价款,或由政府优先回购。
公租房申请条件放宽
按照政策,经适房面临逐渐被淡化的命运,公租房将成为未来保障性住房的重要形式。
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规划和住房保障处处长冯荣智表示,新文件从一定程度上放宽了公租房的准入门槛。
新文件表示,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的资格申请,由原来的“单位集中申请”调整为“单位申请和个人申请相结合”,将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调整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允许申请人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工资标准也相应放宽,月工资标准,逐步由原来执行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1900元),调整至6倍(2280元),“十二五”期间则逐步调整至8倍(3040元)。
而且,新文件还将新就业职工的住房申请条件,由“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调整为“本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按8倍测算的年收入,略高于2011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较2011年的35541元多出了940元)。而且单身人员年龄标准,也由之前的年满28周岁,调至法定婚龄。”冯荣智说,新文件的执行,意味着更多人群将被纳入到保障范围。
公租房、经适房选房机会增加一次
除了放宽公租房准入门槛外,保障性住房的资格认定也更加规范。
冯荣智说新文件的另一个亮点是,为保障对象增加了选房机会,“主要针对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对象。”
新规定中,将属于第二次轮候到位放弃的,原轮候顺序号失效,改为属于第三次轮候到位放弃的,原轮候顺序号失效,其轮候顺序号在现在轮候家庭之后重新排序确定,以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的轮候供应管理。
“也就是说选房机会增加了一次,此前的经适房轮候供应已经采取了这种方式,这次是明确下来了。”他表示。
此外,新文件规定,今后廉租房、公租房将实行并轨运行管理新模式。
对此,冯荣智解释,“也就是说,廉租房和公租房统一纳入政府管理,一样的房源,只是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不一样。”
经适房退出
按差价的70%补齐才能取得完全产权
经适房一直是保障房的焦点,尤其是经适房的退出。
新文件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新取得购房资格证的,所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应按照届时的交易评估价与原购房价价差的70%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或由政府优先回购。
“回购价格按照原购房价格并考虑折旧和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等因素综合确定。估计会比当初购房价格适当高一点,但是很有限。”他说。
他举了个例子,你22万元买了套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相当于一平方米2700多元钱。几年后,你想转卖,卖了50万元,差价是28万元,70%的比例,意味着你必须缴纳19.6万元的土地收益等价款,相当于你买的经适房合5200元/平方米,加上贷款的利息,需交的税款,估计还赶不上把钱存在银行的收益。
“这样一来,就彻底挤压了经适房的盈利空间,使经适房真正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他说,换句话来说,只要不违反经适房有关政策管理规定和不上市交易,就可以不用补缴差价,使其真正发挥住房保障功能。
他说,在经适房上市交易方面,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工作思路,实施分类区别对待。以取得经适房购房资格证时间为准,2012年8月31日以前录入电脑产生资格证号的,按照老办法执行,之后的,按照新文件执行。
公租房轮候
年底前将有275套公租房轮候供应
冯荣智说,截至目前,今年商品房小区和经适房小区配建的公租房已近万套,考虑到开工时间和工程进度,预计年底前将有装修好的275套,可以参与轮候供应,到明年年初,正在装修的1048套,应该也可以参与轮候供应。
针对公众关心的家庭净资产核查问题,冯荣智特别说明,家庭净资产上限原则上按其享受不同的保障类型对应的收入标准上限相对应的6倍家庭年收入确定。
“如2012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人均家庭净资产不高于109440元,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则不高于68400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不高于164160元。”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