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2.45亿“一揽子”解决子公司赔偿事宜
新华能源9月17日电(康宁)历时两年的信宜紫金“9·21”溃坝事故诉讼日前终于达成了“一揽子”理赔协议,理赔金额总计2.45亿元。信宜紫金承诺,将在2012年9月20日前向信宜市人民法院银行帐户一次性支付协议确定的理赔金额,由当地政府统一分配给受损个人和单位。
作为一家在沪港上市的上市公司,紫金矿业在9月13日晚就赔偿事宜发布公告,称从及时保障受灾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信宜紫金同意先行赔偿。灾后新上任的信宜紫金总经理陈小宁在接受新华能源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我们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考虑,希望这件事尽快有个结果,‘一揽子’理赔协议的签定,可使受灾各方及时得到赔偿。”
结束两年诉讼
2.45亿“一揽子”赔偿方案达成
2010年9月21日,受“凡亚比”台风影响,信宜紫金矿业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漫坝决口,信宜市钱排镇石花地水电站大坝溃坝,造成下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此后两年,当地政府及受灾人员将信宜紫金等涉案单位告上法庭,要求信宜紫金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历经两年的诉讼与调解,2012年9月12日,在信宜市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由信宜市政府、钱排镇政府代表受灾村民和有关单位,与信宜紫金就一揽子解决“9.21”事件的灾损索赔达成协议。根据协议赔偿内容包括:除协议中列明的石花地等9家水电站和1家水厂主张的财产损失外,向在信宜市辖区范围内所有与“9.21”事件有关的财产损失(包括个人财产损失和公共财产损失),总计赔偿金额2.45亿元(包含理赔范围内全部项目的补偿资金、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
根据“一揽子”协议的约定:信宜紫金将在2012年9月20日前向信宜市法院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协议确定的理赔金额,由当地政府统一分配给受损个人和单位。信宜紫金总经理陈小宁表示:“由于理赔涉及国家、企事业单位和普通百姓等多个层面,所以信宜紫金将不干预此次赔偿的分配。”
到9月21日,也就是“9.21”溃坝事故发生的两周年之际,信宜紫金将迎来一个新的开始——重建复产的相关准备。由于经营执照等一系列证件均已吊销,公司的复产工作需要从各种手续的重新审批开始,“我们也希望能得到政府方面的支持。”陈小宁说。
理赔协议签署
体现紫金矿业负责任态度
信宜紫金溃坝事故引发的系列诉讼案,其规模在国内司法史上属罕见;同时,该事故的后期诉讼过程和调节过程,受灾人数之大,参与各方角色之广泛,赔偿金额之大也是比较罕见的。专家评价:本次事故整个审理和赔偿过程,能够最终得到妥善解决,也给重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在历时一年多的事故处理和赔偿过程中,紫金矿业积极配合参与法院的审理和后续的赔偿,为最终的各方达成事故赔偿协议做出了应尽的责任,也表现出了一个大企业应该有的社会责任和良好的态度。
“事故处理和赔偿的过程是曲折而艰难的。”回顾这两年的诉讼之路,陈小宁感触颇多,“紫金矿业做出一揽子解决方案的决定,是基于保障受灾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履行社会责任的考虑。说句实话,灾民拖不起,企业也拖不起,理赔事项尽快落实,一切才能够重新开始。”
勇于承担责任
紫金矿业慈善事业还将继续
在2010年底前,紫金集团及信宜紫金分别向灾区捐赠5000万元及150万元,灾区重建和土地的复耕工作由此开始启动。据陈小宁介绍,目前部分灾民的房子都已经盖起来了,部分农田也已经复耕。“等到这笔赔偿金到位后,灾民的生活将会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在事故发生之后勇于承担责任,也是一个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
回顾紫金矿业近年来从事的慈善行动,每一年投向在公益事业上的费用均在亿元之上。据统计,从2000年至2011年,紫金矿业累计捐赠各类慈善公益事业约15亿左右,并每年保持持续递增。2011年,紫金矿业对外捐赠总额为2.7475亿元,超过了“9.21”事件最终赔偿金额2.45亿元。
在今年的4月,紫金矿业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获评第七届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企业”。这是紫金矿业继2008年获得第三届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内资企业”称号、2011获评第六届中华慈善奖“最具影响力的公益项目”荣誉称号之后,第三次获得中华慈善奖。
(新华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