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博物馆民俗展陈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广清大道78号盛景·观园2层01号自编2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9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801-2021-01851
项目编号:441801-2021-01851
项目名称:清远市博物馆民俗展陈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博物馆民俗展陈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博物馆服务 | 博物馆民俗展陈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1,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5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 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 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 2021年2月至4月连续三个月】
2.8提供 2021年2月至4月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2.9 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或2021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10 提供 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11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2.12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 活动的投标人。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2.1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 ( )“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活动期间。(以 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14 需要落实的 政策: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 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 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2.15 按规定在 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时间:2021年06月08 日至2021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9:00 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广清大道78号盛景·观园2层01号自编203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9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 点:清远市广清大道78号盛景·观园2层01号自编203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需要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上述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中的3.1、3.2项的证明文件。
(注:参与正式响应时上述2.7-2.10项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采购人及 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博物馆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
联系方式:0763-3375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汇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广清大道78号盛景·观园2层01号自编203
联系方式:0763-3998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75617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应先生
联系电话:0763-3998996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汇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06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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