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沿滩区投资促进局(简称:区投资促进局)
根据《中共自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沿滩区部分工作部门和领导职数的批复》(自委编发〔2016〕34号)和《中共自贡市沿滩区委办公室、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政府工作部门设置的通知》(自沿委办〔2017〕13号)精神,设立自贡市沿滩区投资促进局(简称区投资促进局),为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全区吸引外来投资的发展战略、有关政策和规定;组织制定全区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布局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和完善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区内外组织体系、信息网络和项目库,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研究、搜集、发布信息,为基层和企业牵线搭桥,搭建发展合作平台,为区委、区政府提供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的决策依据。
(三)组织、指导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编制、推介工作。
(四)统筹、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及区内企业扩张性投资项目的布局、落地和实施。
(五)负责我区组团参加区域经济合作活动和招商引资重大投资洽谈活动;负责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
(六)协调管理全区招商引资政务环境建设;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影响全区投资环境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善投资环境工作的建设性意见;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区投资环境进行评议、监督和对影响投资环境的行为开展调查、提出处理建议、跟踪处理结果。
(七)受理外来企业、外来客商的投诉;对外来企业和外来客商反映的侵权行为开展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维护外来企业、外来客商的合法权益;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重大问题。
(八)负责驻外招商联络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九)参与境外资金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建立外资项目库和海外客户资源档案,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外资项目的推介工作。
(十)承办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年度考核和招商引资扶持政策兑现等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投资促进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财务、接待、后勤保障、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干部培训。
(二)综合股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吸引外来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布局方案;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搜集、整理、包装、推介、跟踪、服务工作;承办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年度考核和招商引资扶持政策兑现等工作;组织全区招商业务培训;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影响全区投资环境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善投资软环境的建设性意见;受理外来企业、外来客商的投诉,对外来企业、外来客商反映的侵权行为开展调查,维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全区投资环境的评议和监督工作,对影响投资环境的人和事开展调查、提出处理建议、跟踪处理结果;负责产业、产品、市场、技术、资金、人才等项目的对接;负责对招商引资项目布局统一审核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负责制定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活动的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驻外招商联络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体系、客商资源库、人才资源库、招商项目库;研究、收集、发布招商引资的项目信息和工作动态,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和决策参考;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及区内企业扩张性投资项目的布局、落地和实施;指导全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各类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协调解决项目落地的有关问题;负责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组织参加区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参与境外资金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建立外资项目库和海外客户资源档案,做好外资项目的推介工作、对外宣传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投资促进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副科级);内设机构股级职数2名。党组织领导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与区商务局的职责分工
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全区境外资金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牵头制定外资投资促进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区外资投资促进重大活动;区投资促进局参与境外资金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建立外资项目库和海外客户资源档案,会同区商务局做好外资项目的推介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自贡市沿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自贡市沿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址:沿滩镇开元中路111号
办公电话:0813-3806170
邮编:643030
自贡市沿滩区商务局(简称:区商务局)
根据《中共自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沿滩区部分工作部门和领导职数的批复》(自委编发〔2016〕34号)和《中共自贡市沿滩区委办公室、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政府工作部门设置的通知》(自沿委办〔2017〕13号)精神,设立自贡市沿滩区商务局(简称区商务局),为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商务发展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加盟发展、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区域商业网点规划、布局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拟订全区商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的规范性文件,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对美容美发业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负责茧丝绸、洗染业等行业的管理。
(五)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意见,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负责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七)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八)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指导全区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制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区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工作。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区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区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一)指导并监督管理以沿滩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二)规划全区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三)负责组织或牵头组织的各种商务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管理指导工作。
(十四)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及法律、法规赋予的相关职责。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商务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财务、接待以及后勤保障、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组织听证及行政赔偿等事务;承担商务志编纂工作。
(二)商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履行市场综合治理和监管职责,完善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受理商务领域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案件的举报投诉;负责酒类流通、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流通标准化;组织实施城乡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直销、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美容美发业、洗染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承担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受理并办理市、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
负责全区服务业运行综合管理、协调工作,监测、分析服务业运行态势和质量及能源等行业运行情况,建立服务业运行预警机制,对服务业运行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承办年度服务业目标责任考核;承担餐饮、住宿和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行业管理;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社区商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联盟发展、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加快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监督、管理以沿滩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洽谈会等活动;组织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大课题调研,负责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外贸外资外经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编制进出口商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一般货物进出口年度计划,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建设外贸促进体系,指导协调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和外贸运输业务;承担技术引进和出口工作,负责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带动全区成套设备出口;承担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我区承担的对外援助任务,负责多双边对我区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对我区的赠款)等合作业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副科级);内设机构股级职数2名。党组织领导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与区发改局有关职责的分工
1.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区发改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区商务局负责在区发改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
2.外商投资管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区发改局会同区商务局等部门拟订上报,由区发改局和区商务局联合发布。
3.境外投资管理。区发改局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区商务局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对国内企业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进行核准。
4.并购安全审查。区发改局和区商务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市发改委和市商务局做好外国投资者并购区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二)与区投资促进局有关职责的分工
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全区境外资金投资促进工作,牵头制定外资投资促进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区外资投资促进重大活动;区投资促进局参与境外资金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建立外资项目库和海外客户资源档案,会同区商务局做好外资项目的推介工作。
(三)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的分工
区商务局是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负责药品流通企业的准入管理和药品流通监管,拟订药品流通过程中涉及质量与安全的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配合区商务局执行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商务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自贡市沿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自贡市沿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址:沿滩镇开元中路234号
办公电话:0813-3800255
邮编:643030
自贡市沿滩新城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新城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自贡市委办公室、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沿滩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自委办〔2010〕56号)和《中共自贡市沿滩区委、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自沿委发〔2010〕14号),设立自贡市沿滩新城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新城区管委会),为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区政府对沿滩新城区的有关政策、决议、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沿滩新城区开发建设中的相关管理办法。
(二)编制沿滩新城区开发建设中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沿滩新城区的土地征收、拆迁排障及安置补偿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做好沿滩新城区的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城市经营、综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五)按照沿滩新城区控制性规划,审核报批投资建设项目;依法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沿滩新城区的土地;负责沿滩新城区项目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
(六)负责沿滩新城区的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沿滩新城区社会稳定等工作。
(七)负责履行沿滩新城区范围内的政治、经济、文化、行政社会事务等管理职能。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新城区管委会设3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财务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财务、接待以及后勤保障、政务协调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政府网站、新城网站及办公自动化管理、新闻宣传、舆论监督、督查督办、绩效管理、目标考核、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招商引资、法律服务等工作;拟订和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编制沿滩新城区开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做好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做好纪检、监察、基层组织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和武装、政法及共青团、妇联、工会工作;组织管理沿滩新城区建设专项资金,编制和实施沿滩新城区财务决算,做好财务收支管理,金融协调工作;指导村组和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并进行财务检查工作和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警务巡逻,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组织实施辖区内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协助开展安全事故调查等工作。
(二)规划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
协助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对沿滩新城区建设各项规划实施的监督和建设项目管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沿滩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景观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调修和报批;编制沿滩新城区项目建设年度计划方案;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的相关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统计工作;维护沿滩新城区项目建设的稳定和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组织依法开展实施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组织依法贯彻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对市政工程设施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设施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牵头组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督检查工作。
(三)征地拆迁办公室
贯彻执行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解释房屋拆迁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负责辖区内需征用土地的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对被拆迁房屋的土地面积进行测量、登记工作,对拟征用土地上的青苗、附着物进行清点赔付并开展征地听证会,审核被拆迁人资料、公布拆迁公告;开展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进行协调解释及组织听证工作;做好拆迁补偿人员安置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的办理工作;接待和处理房屋拆迁上访、房屋拆迁信访案件;调解拆迁纠纷;做好辖区内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等协议的签订以及合同备案和档案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新城区管委会机关行政编制8名。
领导职数:主任(由区领导兼任)1名,副主任2名;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党组织领导职数按规定配备。
四、其他事项
(一)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派往管委会工作的人员,人事关系和工资待遇保留在原单位不变;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正式编制人员以外,其余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一律实行聘用制(不占编制),工资待遇按《劳动合同法》实行协议工资。
(二)新城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借用(抽调)人员、聘用人员。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自贡市沿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自贡市沿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址:卫坪镇沙坪街12号
办公电话:0813-3860102
邮编:643030
自贡市沿滩工业园区(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沿滩工业集中区)
根据自贡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设置各县(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管理机构的通知》(自编发〔2010〕2号)、中共自贡市沿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置四川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沿滩区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自沿编发〔2010〕2号)和市编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管理体制的通知》(自委编发〔2013〕37号)精神,设立自贡市沿滩工业园区(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沿滩工业集中区),为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开发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集中区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根据市、区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拟订集中区详细区域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集中区内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集中区招商引资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入园投资项目,负责入驻开发建设单位及经济实体的协调服务工作。
(五)按规定处理集中区的外部事务,协调各部门(或单位)与集中区的相关工作,协同管理有关部门派驻集中区内机构的工作。
(六)研究拟订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调整方向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集中区拆迁安置工作,配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集中区用地规划编制和建设用地征收工作。
(八)负责集中区安全管理、治安防范工作,监督各入驻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和治安保卫工作。
(九)负责集中区对外开放、经济合作、编制集中区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党政机构
在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设置党工委和纪工委,为区委和纪委派出机构,与园区管委会合署办公,实行一个工作机构三块牌子,对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2.内设机构
根据市上文件精神和我区发展实际需要,沿滩工业园区(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沿滩工业集中区)调整设置6个内设机构。
(1)党群工作部(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接待、宣传、绩效考核、后勤保障、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园区理论宣传学习、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人才引进培养工作;负责制定园区党建工作计划,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和落实工会、妇联、共青团、统一战线工作。
(2)规划建设办公室
承办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景观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调修及报批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对园区建设各项规划实施监督和建设项目管理、质量监督等工作;负责园区项目建设年度计划方案的编制和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统计工作;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
(3)投资服务办公室
贯彻落实市、区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拟订园区招商引资政策,协调招商引资有关政策的落实;拟订和执行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参与制定企业投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组织实施园区对外招商活动和经济合作工作,协调落实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入驻工作;负责园区入驻企业相关统计分析、汇总工作;编制招商引资工作计划;负责企业和投资者政策咨询服务。
(4)拆迁安置办公室
负责园区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园区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调修、土地征收计划及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耕地补充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简称“一书四方案”)的编制报批工作;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自贡市土地储备中心沿滩办事处开展园区建设的征地拆迁安置和土地储备工作;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自贡市建设用地供地办公室沿滩办事处开展园区建设供地的工作。
(5)安全稳定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安全稳定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司法、防邪、法制宣传、普法工作。
(6)环境保护办公室
根据市区环保部门的要求和委托,负责招商引资入驻项目环保手续办理的服务与指导;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负责对所管辖企业污染源的现场检查和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对所管辖区域内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协助所辖区域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安全检查和重特大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负责所管辖区域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并参与验收工作;参与对所管辖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行政编制9名。
领导职数:沿滩工业园区(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沿滩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1名(由区党政副职兼任)、主任1名(高配副县级)、专职党工委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内设机构主任5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自贡市沿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自贡市沿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址:沿滩镇梨园路165号
办公电话:0813-3805099
邮编:64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