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我局于2013年11月8日发布的《关于苍溪县原城郊供销社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招商公告》,已于2014年1月27日下午5时结束报名,并于2014年1月28日上午9时由自改委成员意向选择和评审小组综合评审确定四川峻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苍溪县原城郊供销社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招商中选人,作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具体工作。
现对招商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14年1月29日上午9时至2013年2月10日下午5时,若对本次中选单位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到期无异议,我局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将按《苍溪县旧城改造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四川峻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旧城(棚户区)改造招商项目委托书》。
特此公告
苍溪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