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行政效能、财政、税务、金融、统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目标管理考核、编制、台湾事务、攀西资源开发、扶贫工作。
分管政府办、财政局、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办、目督办、法制办、扶贫办、政务中心、政府采购办、政府新闻办、行政效能监察室、国资公司、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行政学校、驻外办事处。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国税局、地税局、编办、老干局、保密局、工会、信用联社、驻昌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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