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人事、机构编制、监察、审计、对外开放、重点建设工作。分管县财政局(含国库支付中心、收费管理办、会务管理中心、投资评审中心、遗留资产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联系县人民武装部(含征兵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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