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小丰,男,汉族,四川资阳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原资阳县委党校哲学助理讲师;原资阳县、资阳市委组织部组织科长、办公室主任、综合党政干部科科长(借调至资阳地委组织部工作);雁江区委统战部副部长、雁江区工商联党组书记;雁江区回龙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雁江区临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雁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资阳市九曲河综合整治指挥部任拆迁安置组副组长);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现任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服务业发展、项目、物价、监察、财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与编制、体制改革、审计、统计、保密、重点建设、金融、保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拆迁等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服务业发展指导办、体改办、项目办、物价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公务员局、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农保局、机保局、职改办、军转办)、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区保密局、区政府金融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督查室、区行政学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房管分局、城管办、沼气局、城监大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房屋征收局等部门和单位。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沱东管委会、区委统战部、区委编办、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国家统计局雁江调查队、各保险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工作。负责九曲河综合整治工程涉及雁江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