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网讯:1935年6月,中央红军长征经过芦山,在芦山休整一周后经宝兴翻越夹金山到达维与红四方面军七十四团会合。10月下旬,张国焘命令左路军开展《绥崇丹懋战役》及《天芦山名雅邛大战役》,大举南下,进入芦山后建立了川康边革命根据地,成立了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苏维埃政府。朱德、****等进驻芦山。1936年2月撤离芦山北上。中央红军和红四方面军在芦山108天,播下了革命的火种,留下了很多红军文物和遗迹,2006年我县已将全县的红军文物、遗迹申报了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并通过了专家组评审,07年5月被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红军长征在芦山县制定和印发的文件有:《四川省委各县县委书记联席会议工作决定》、《重新分配土地》以及从川陕苏维埃带来留存于芦山的苏区重要历史文献:《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苏维埃区域土地、农民问题决议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等共计28篇,并留下了大量的石刻标语、墙壁标语、红军题壁诗、苏维埃发行的钱币、红军用具、武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