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 县委副书记
分工: 协助县委书记工作;受书记委托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事项。负责县委日常工作、政法稳定工作、民营经济协调工作、统筹第三产业发展工作、统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工作。分管政法系统,县委办公室(县目标办)、县保密局、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机要局、县直机关工委、县文体旅游局(老峨山管委会办公室)、县商务局、县三产办、县环综办、县工商局、县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县天然气公司。联系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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