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主持纪工委工作。协助党工委书记主抓机关自身建设和招投标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劳资人事、人才引进、电子政务、目标考核、纪检、监察、信访、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主法制建设、维稳、防邪、综治、应急管理和扶贫、惠民、保密、档案等社会事业工作。协助做好安置房和总部经济建设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接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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