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税、金融、国资、投资、监察、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民生工程、绩效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侨台办、县采购中心、县招投标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审计局、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行政学校、县接待办、县目标办、县新闻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惠民帮扶中心、县效能办)、县网管中心等单位。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农行、县农发行、县商业银行、县工商银行、县信用联社、县邮政储蓄银行、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县城市资产经营公司等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