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国土资源、环保、规划、和城乡建设等工作;分管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房管局、征收办、人防办、城整办)、县规划局、县城南局;协助分管招商引资工作;联系港华燃气公司、团县委等单位;完成县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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