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监察、财税、国有资产、城乡建设、城管、劳动保障、稳定、国防动员等工作。统筹协调灾后重建工作。协助县长抓人事工作。分管县政府办(政府文印所、政府信息中心)、县监察局(行政效能投诉与监察中心、纠风办、招监办)、县财政局(国库支付核算中心、财监室、农发办、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县国资局(国资经营管理中心)、县规划和建设局(拆迁办、住房保障办、园林路灯所、房管所、城监大队、质安站、检测所)、县江南城区管委会、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机保局、农保局、就业局、医保局、劳动监察大队、合管中心、劳动仲裁院)、县城市行政执法局(环卫局)、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法制办、县民宗局、县外事办、县惠民帮扶中心、县人防办、县接待办、驻成都办事处、驻杭州办事处、县志办、县档案局、县保密局。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溪管理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