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监察、财政、税收、劳动保障、城乡建设与管理、国土资源、国有资产、人事、目标管理及机关效能建设、国防动员等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区效能办)、区目标办、区接待办、区政府法制办、区“三金”办(减债办)、区房屋征收中心、利元国投公司等单位。联系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办公室、区国税局、广元经济开发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委编办、区人武部、区征兵办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