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网讯:报恩寺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又是平武县境内较为成熟的旅游景点。长期以来,县委、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对报恩寺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非常重视,根据《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先后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办法,如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平武报恩寺博物馆、平武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新的管理体制和班子运作以来,全体干部、员工团结拼搏,奉献实干, 以安全为重点,保护为核心,效益为目的,深化改革,与时俱进,埋头苦干,全身心地投入到报恩寺及藏品的保护、陈列、研究与利用工作之中。安全工作、研究陈列、二业收入、保护与维修等成效显著。投入经费400余万元,先后搬迁了有损古建筑环境风貌的灯光球场,安装了防火防盗监控录相、消防网管设备,完成了报恩寺广场仿古工程建设,整理出版了介绍报恩寺的VCD一张,书籍五册。不仅多次被县人民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县委授予“先进党支部”等称号,还分获市“先进治保会”、市“安全文明小区”、市“文明单位”、市“十佳景区”等荣誉称号。
报恩寺座落在平武县城的东北角;始建于明英宗正统五年(1440年),据《龙安府志》记载;平武古为龙州,“地处边催陲;界在氐羌”为镇抚边夷,明朝在平武设制宣抚司官衙。明宣德三年(1428年),龙州宣抚司土官佥事王玺(字廷璋,祖籍扬州府兴化县人)袭父继任土官佥事之职。据《敕修大报恩寺碑铭》记载,王玺“崇儒奉释,夙植善根”,宣德十年(1435年),王玺借进京朝贡之机,以“古遗藏经无处收贮,恩无补报”为由,“保障遐方,祝延圣寿”为请,拟修建寺庙一所,上奏帝廷。帝念其心诚,破例允之。王玺奉旨而归,便“爱竭资产,鸠工积材”,于明正统五年(1440年),破土动工,历时七载,正统十一年(1446年),初步告成,代宗景泰三年(1452年)王空死后,其子王鉴袭职,继承先父“未尽之志”,继续修建。至英宗天顺四年(1460年)全部竣工,名曰:“报恩”。山门上悬挂匾一道“敕修报恩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