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灾后重建(振兴发展)、目标督查、监察、财税、金融、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政务服务、民生等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区信息化办)、区目督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接待办、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区采购中心、惠东公司、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工行游仙支行、农行游仙支行、中行游仙支行、建行游仙支行、商行游仙支行、游仙信用联社、人保财险游仙支公司、国寿游仙支公司。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总工会。完成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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