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监察、安全、人事、国资、政务服务、经济开发区、国土、防灾减灾、提案议案办理、重建办公室、承接江苏对口援建工作。协助市长负责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含法制办、应急办、市志办、政研室、督办室、信息办)、监察局、人事局(含市编委办、人才交流中心)、开发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国资局、安监局(含市煤管局)、防震减灾局。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以及市总工会、国税局、地税局、群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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