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职务: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领导分工: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目标管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改、统计、物价、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房管、机关事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国有公司管理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城乡建设局、统计局、机关事务局、区政府采购中心、目督办、政务中心(规服办)、房管局、国资局、国税局、地税局、行政学校;联系区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人武部、清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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