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七世纪左右,蜀王开明氏在此营建了开明王朝的都邑。为了有别于杜宇氏的旧都,新建都邑遂名为“新都”。秦灭蜀后实行郡县制,置蜀郡于成都,新都为蜀郡辖县。西汉时,新都划归广汉郡。西晋设新都郡,领县四。武帝咸宁三年(277年)封司马该为新都王,改置为新都国,后罢国复县。南朝齐、梁时,曾在新都侨置始康郡、始康县,西魏时废。隋开皇时,改名兴乐县,始将县城由蜀王故都迁至今桂湖镇。唐初复名新都县,其后不变。解放后,新都县属温江地区。1960年合并于新繁县,1962年恢复县的建制。1965年新繁县并入新都县。1983年温江地区与成都市合并,新都成为成都市的一个郊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