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分管政府办、发改、国土、人事、机构编制、税务、金融、物价、统计、国有公司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政府采购、目标管理督查、法制、应急、保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政务中心)、行政学校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古城区重建和中心城区建设工作;负责上海市对口支援都江堰市长效合作机制协调工作;负责分管工作涉及的“三化”联动、统筹城乡发展、世界生态田园城市建设和重建后发展振兴工作。协助联系对外开放、投资促进等工作。
苏公网安备 320902020009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