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塘县位于甘孜州西部。东接乡城、理塘县,南连得荣县,西隔金沙江与西藏芒康、盐井、贡觉县和云南省德钦县相望,北与白玉县交界。南北长约260公里,东西宽约45公里。面积8186平方公里。1990年总人口47256人,其中农业人口42044人,非农业人口5212人。藏族44601人,汉族1986人,余为纳西、彝、回、羌等民族。古为羌地。汉系白狼国地。唐属吐蕃。元属朵甘思宣慰司都元师府辖,并置奔不思招讨司。明属朵甘卫生都指挥使司,港武七年(1374)置磨儿勘招讨司,境内又置刺宗千户所。明隆庆二年至崇祯十二年(1568-1639),属云南丽江土知府木氏管辖。后转隶青海和硕部固始汗统治。清雍正六年(1728),置巴塘粮台。雍正七年(1729)年,置巴塘宣抚司,下辖7个土百户。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土归流”后置巴安县,翌年升为巴安府。民国2年(1913),复为巴安县。民国14年(1925)属西康特别行政区。民国28年(1939),属西康省第五行政督察区。1950年属西康省藏族自治区。1951年更名巴塘县。1955年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1990年全县(包括敦县撤销后划归巴塘的1个区4个乡)辖5区、21乡、1镇。县治夏邛镇,距州府康定483公里,离省会成都公里。
巴塘,最早见于清康五十八年(1719)《清实录》,系藏语译音,意为“绵羊声坝”,含吉祥之意。巴塘县驻地,原系四山生命,绿野中开的一片草地,放牧牛羊,到处一片“咩咩”叫声,藏语“咩”即为“巴”音,因而以声音定地名,取名“巴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