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汾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汾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0-17 |
宗地面积: |
4911.4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汾阳市栗家庄乡河北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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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66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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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五通一平 |
起始价: |
80.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11月30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12月09日16时00分 |
备注: |
该宗地建筑面积主要根据工艺要求确定,按容积率折算,原则上不少于3930平方米。该地块(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
宗地编号: |
2011-08(9) |
宗地面积: |
15399.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东关村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8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32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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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五通一平 |
起始价: |
72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11月30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12月09日16时00分 |
备注: |
该地块建筑层数为高层,主要出入口通向汾孝公路。总套数不应小于410套,其中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数量应不少于总套数的70%。机动车停车位不应少于328个。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2011]12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廉租住房配件政策,在商品住房项目中,按建筑面积配建5%廉租住房,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1-10 |
宗地面积: |
9036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汾阳市阳城乡路家庄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等于0.52 |
建筑密度(%): |
≤30.6 |
绿化率(%): |
等于18.9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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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1991.15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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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五通一平 |
起始价: |
1486万元 |
加价幅度: |
135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11月30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12月09日16时00分 |
备注: |
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行政生活服务设施用地系数3%;(1)厂址与周边村庄之间的距离要满足卫生防护标准,并种植防护隔离带;(2)电厂出线及输电线路应当符合《汾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沿线居民点的规划,避免对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3)对飞灰填埋场要采取有效的防洪、防渗、防渍坝等措施,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确实保障下游居民点的安全,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4)合理组织交通线路,避免垃圾和飞灰转运对城市及沿线村庄居民点造成污染。 |
宗地编号: |
2011-13 |
宗地面积: |
36129.5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汾阳市城区(文峰路南侧、英雄南路以东,原公园内)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等于1 |
建筑密度(%): |
等于100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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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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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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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五通一平 |
起始价: |
1890万元 |
加价幅度: |
55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11月30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12月09日16时00分 |
备注: |
该地块用地性质为战时(灾时)人防(避险)、平时兼商用的功能,层数为-1层,层高为广场地下-6米。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011-08(9)号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2011-10、2010-17、2011-13号三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企业、其它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07日 至 2011年11月17日 到 汾阳市国土资源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07日 至 2011年12月07日 到 汾阳市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0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2月07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汾阳市国土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0-17 号地块:2011年11月3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12月09日16时00分 ;
2011-08(9) 号地块:2011年11月3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12月09日16时00分 ;
2011-10 号地块:2011年11月3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12月09日16时00分 ;
2011-13 号地块:2011年11月3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12月09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最高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自行勘察现场。
(三)各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需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附着物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
(四)该地块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包含契税、交易服务费等费用,需竞得人另行交纳。
(五)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申请。
(六)周六、日,节假日照常工作。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汾阳市西河北路55号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58-3322126
开户单位:汾阳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汾阳市支行
银行帐号:146700359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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