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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广州市南沙区规划研究中心)广州南沙新区快速路系统提升实施方案与货运通道体系研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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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州南沙新区快速路系统提升实施方案与货运通道体系研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1-02824

项目编号:C122051-20210084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快速路系统提升实施方案与货运通道体系研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9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南沙新区快速路系统提升实施方案与货运通道体系研究):

合同包预算金额:3,09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广州南沙新区快速路系统提升实施方案与货运通道体系研究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98,000.00 3,098,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任务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 及中国 (     /)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南沙新区快速路系统提升实施方案与货运通道体系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南沙新区快速路系统提升实施方案与货运通道体系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设备合同或收据或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⑤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3.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上网站截图;2、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 存档;3、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投标人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 存档); 4.供应商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穗财采〔2012〕275号文”);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领购采购文件须知:(1)只接受登记及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2)已成功登记及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3)若已登记及领购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4)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把合格投标人的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5)潜在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招标文件获取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6)为了招标文件的获取工作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 网址:  gdglzb /downloadmore/3011.html)(7)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在广东省 ( gdgpo.czt.gd  /),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7日至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开标室

领购采购文件须知:(1)只接受登记及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2)已成功登记及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3)若已登记及领购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4)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把合格投标人的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5)潜在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招标文件获取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6)为了招标文件的获取工作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 网址:  gdglzb /downloadmore/3011.html)(7)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在广东省 ( gdgpo.czt.gd  /),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广州市南沙区规划研究中心)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行政中心D栋4楼

联系方式:020-8520040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室

联系方式:020-852004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志红

电  话:020-85200402

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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