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07日 至 2011年11月16日 到 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号国土大厦一层)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07日 至 2011年11月16日 到 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号国土大厦一层)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1月17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号国土大厦一层)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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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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