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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下午15时,人民网陕西频道记者从延安市公安局了解到,12月3日在延安市刑警支队院内,带头强行开走应返还豪华车辆的涉事民警,被延安市公安局做出辞退处理。
12月6日,延安市公安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听取了延安市公安局纪工委对12月3日民警薛延河强行开走返还车辆事件调查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薛延河身为公安民警,置警令法规不顾,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特别是12月3日,与其连襟李进林等十余人将公安机关返还车辆中的两辆车强行开走,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延安市公安局依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10项之规定,并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五条第5项之规定,决定对薛延河予以辞退。
延安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要求,延安市宝塔分局南市派出所对参与12月3日强行开走返还车辆的涉案人员依法调查处理。(人民网陕西频道新闻调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