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招商网讯:我们是山西省广灵县的人民群众,现向新闻媒体反映广灵县人大常委薛海龙酒后酿成重大交通肇事故致使一人死亡的情况,盼请媒体对此予以监督、关注、报道。
2013年4月底的一个晚上,广灵县人大常委薛海龙带着一位年龄在24岁左右的山西阳高籍女子,酒后高速驾驶一辆白色丰田越野车行驶于于京大高速。车辆行驶到官堡服务区附近时,薛海龙驾驶的丰田越野车由于速度过快,撞在了一辆大货车尾部,位于副驾驶座位上的阳高籍女子当场死亡。经执勤的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二支队一大队民警测验,薛海龙当时酒精浓度为180mg/100ml。事故发生后,在广灵县人大主人李满的袒护活动下,时间已经过去了数月,本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薛海龙,警方至今都没有得到任何的追责,广灵县人大也没有对薛海龙做出任何的处理。我们全县群众都知道薛海龙和人大主任关系神秘,达到了干爹和干儿子的程度,几年前,薛海龙还曾经送给李满一辆价值50多万元的高级轿车,后来李满担心有后患,将这辆价值不菲的高级轿车转卖给了他人。当然,李满和薛海龙之间的神秘问题还远不止这些。相信在习总书记“苍蝇、老虎一起打” 的反腐力度下,李满与薛海龙之间的问题将会大白于天下。
人大常委也是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应是人民的代表,而作为广灵县人大的常委和人大代表,酒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这么严重的问题,难道就不应该追责吗?广灵县的人代表代表谁?难道就只代表特权而忽视法律的存在么?广灵县的人民群众对此很是有看法和不满。
如果像薛海龙这样酒后交通肇事而无视法律存在的人大代表,无疑会损害党、政府乃至人大在民众中良好形象,更削弱了党、政府、人大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
希望有关新闻媒体和有正义感的记者们对此作为典型给予调查、关注、监督、报道,坚决不能让特权在民众和法律中肆意横行。
山西省广灵县有正义感的群众
二0一三年七月
来源:中国综合新闻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