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卿,女,汉族,1963年11月生,山西平遥县人,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王维卿同志1984年7月参加工作后,先后任太原市北城区鼓楼街道办事处干事、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办公室干事;1989年10月任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副主任科员;1990年11月任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1993年6月任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1994年1月任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1996年8月任中共太原市北郊区委副书记;1998年3月任中共太原市尖草坪区委副书记 (期间:1998年5月至2000年5月在天津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2001年6月任中共太原市尖草坪区委副书记、区长;2006年4月任中共太原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期间:2006年9月至2008年11月在长江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并取得硕士
学位);2008年10月任中共长治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12年3月至今任中共长治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王维卿同志是省十次党代会代表,省九届人大代表,省十届政协常委会委员,九届、十届市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