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商投资网群讯:为切实提高招商人员素质,加强招商队伍管理,健全招商工作机制,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现就加强专业招商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高素质专业招商队伍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在招商引资一线发现识别干部、培养锻炼干部、选拔使用干部,调动专职招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整体效果。
二、任务目标
按照总体稳定、局部调整、不断充实的原则,年内全区驻外招商点达50个以上,驻点人员超过150人,使驻点招商真正成为收集信息、联系客商、引进项目的主阵地。建立招商项目谈判机制,组建专门谈判班子,按照项目投资规模大小,实行分级谈判,提高洽谈项目的成功率。通过选聘精干人员、选派优秀干部到招商一线,开展驻点招商、洽谈跟进、推进服务等工作,建设一支更高、更专、更优、更强的专业招商队伍,实现招商引资的专业化、组织化、高效化运作。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调整专业招商队伍
1、充实专业招商队伍。通过推荐选拔、公开选聘等形式,选聘一批政治素质好、交际能力强、熟悉经济工作的人员组成专职招商队伍,挂靠经济开发区进行驻点招商。招商业绩特别显著的,解决事业单位编制,并可享受招商优惠政策规定的奖励。
2、优化专业招商队伍。经济开发区、任城新区设立招商局,将区政府三个专业招商分局划归任城经济开发区招商局管理,壮大开发区专业招商队伍。各镇(街道)招商局要调配优配强专职招商队伍,提高招商引资工作。
3、建立招商代理队伍。聘用先进地区经济开发区主任、招商局局长、商会负责人等为招商顾问,将招商事项和项目提供给招商代理人(包括国内外法人或自然人),由招商代理人按照我区要求依法从事代理招商活动,为我区提供信息、项目。
(二)提高招商人员素质
1、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制定并落实专职招商人员业务培训计划,突出招商实务培训,不断丰富招商引资人员的专业知识。每年通过集中授课的方法,统一开展专职招商人员业务培训,并列入区委党校主体班次。对重点的专职招商人员,送到高等院校强化训练,增强专门技能。专职招商人员要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外语、计算机、招商引资等各类专业知识学习。
2、选派干部到招商一线挂职锻炼。区委组织部从区直部门特别是区直综合、经济管理等部门中,选择一批政治素质好、社交能力强、经济知识丰富的优秀副科级干部,到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挂副书记(副主任),专职抓招商工作。对招商实绩特别突出的,经组织考核可作为镇长(主任)的人选。
(三)创新招商工作机制
1、调整专业招商工作思路。实行分片驻点招商,推进专业招商由面向点转变、由区域向城市转变、由区域招商向定人员、定产业、定地点转变。经费到人、任务到人、考核到人。年内经济开发区派出10个(包括区政府三个专业招商分局)、每个镇(街道)派出2个招商小组,奔赴50个招商资源丰富的城市进行驻点招商。
2、实行区级领导联系招商小组制度。区级领导成员分片联系驻外招商小组,开展专业招商活动,听取驻外招商人员的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客商接待、拜访攻关、项目洽谈等工作。区级领导每月至少一次到分片联系的招商小组驻点城市开展招商工作。
3、加强招商项目洽谈跟进工作。在区招商推委会办公室设立项目谈判机构,建立各类专业谈判人员动态数据库,对投资亿元以上的拟进入"一区三园"建设的项目实行专门论证、专门谈判。由分片联系的区级领导牵头,专业谈判人员、提供意向项目的专职招商人员、承接项目单位负责人等参与谈判。对重大项目由区主要领导挂帅,跟踪谈判,提高洽谈项目的成功率。
(四)加强专职招商人员管理
1、专职招商人员脱离原工作岗位,专门从事招商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全年驻点招商时间不少于240天(含陪同客商实地考察时间)。区委组织部、区督考办负责对专职招商人员工作进行督查,区招商局负责业务指导。
2、区委组织部、区督考办对专职招商人员建立档案,实行跟踪管理,通过电话、传真、函询、抽查等形式督查其驻点工作情况,发现未驻点招商的,予以通报批评,累计三次者取消招商资格,回原单位待岗;未完成年度招商任务的予以撤换,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对以上人员已报支的费用(包括启动资金),按照50%的比例予以退还或从工资中扣除。
3、对招商实绩突出、考核优秀的专职招商人员予以表彰奖励,授予区"招商能手"称号。对有突出贡献的,组织部门在选拔干部时优先予以提拔重用。综合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当年度予以诫勉谈话。综合考核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的,退回原单位,雇员制招商员不再续聘。
专职招商人员具体管理考核办法由区委组织部、区督考办、区招商局负责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