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搅拌厂与水厂取水口相邻
□记者 周广现 实习生 康梦婷 文 首席记者 杜小伟 摄影
本报讯 “按规定,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绝对不允许有粉尘等污染项目,但在郑州市花园口水源厂黄河取水口西200多米处,有一个沥青搅拌厂已经存在了4年多,生产时常有粉尘飘到咱们的‘大水缸’里污染水源,怎么没人管呀?”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了这一情况。
水厂取水口旁,搅拌厂“染”黑道路
昨天下午,大河报记者赶到位于郑州市花园口游览区和黄河大堤交叉口东约3公里的东大坝引黄闸处,黄河水通过这个闸门流进郑州市花园口水源厂一泵站厂,然后通过预沉、净化后进入郑州市自来水系统,供市民饮用。
在该取水口西200多米处,有个占地约30亩的沥青搅拌厂(如图),该厂距黄河只有20多米,大罐林立,不断有生产出的沥青搅拌品输送到下边的大罐里,在进料和输出的过程中,不时有粉尘飘出。在该厂东边,有两个物料堆,一个堆着被粉碎的黑色材料,另一堆是沙子,每有汽车经过,“狼烟”四起,该厂周围的路长期“熏陶”,已呈黑色。
“风大时,沥青搅拌厂的粉尘会直刮到河里。”几位市民说,这个沥青搅拌厂已经存在4年多了。
该厂的一名工人说,厂里主要生产路基用黑料,原料是沥青、石子和混凝土。该厂一常姓负责人说,每天可生产近2000吨黑料,“敞开供应,要多少有多少”。对于污染水源的质疑,该负责人说:“我们的机器生产时不产生粉尘。”
环保局要求沥青搅拌厂自行拆除
根据郑州市相关规划,花园口水源厂取水口上游黄河公路桥到下游700米内的河道、滩区及大堤外50米区域内,均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该沥青搅拌厂恰在保护区内。而我国的《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不允许存在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为什么这个沥青搅拌厂会长期存在呢?
“这个沥青搅拌厂离取水口这么近,会不会污染水源?你们向环保部门反映过没有?”对此,郑州市花园口水源厂一泵站厂一工作人员说:“这个我不清楚,你得问领导。”但记者询问相关领导的时,他拒绝透露。
“迄今为止,我们没有接到这个沥青搅拌厂污染水源的举报……”郑州市环保局监察支队惠济监察大队的吴(音)队长说,他会马上安排人到现场查看。 昨晚8点半,吴队长向记者反馈说,经查证,该厂确实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他们已要求该厂自行拆除所有设施,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拆除,将向上级反映,请求强制拆除。
(大河网-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