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昨天教育部对文件进行详解表示,新政策实施后,学生获得资助的总量将超过其应缴纳的学费,所以不会造成因为“缺钱”而入学难。
根据《意见》规定,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目前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原收费政策。对于部分人所担心的“收费是否会增加研究生经济负担,影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就学”问题,昨天教育部给予解答:政策实施后,研究生所获资助总体上超过其应缴纳的学费。
在收费政策出台的同时,针对研究生的奖助力度也全面加大。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四大类:一是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设立国家助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二是加大对优秀研究生的激励。设立国家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2万元。国家奖学金制度已经从2012年秋季开始实施,每年奖励博士生1万名,硕士生3.5万名。另外,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三是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高校按规定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加大对“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的津贴资助力度。
四是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除按规定享受上述政策外,高校还要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同时,提高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教育部表示,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各项政策措施,从制度设计上可以保证研究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总体上不会增加研究生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