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报道,今年1月,陈秀萍实名举报田荔琴(原福建证监局副局长)及其家人名下有16处房产,福建“房嫂”引发关注。昨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调查结果。
经证监会调查、复核,举报人反映的16处房产、店面、车位中,有2套房产为同一产权房屋;有一套房产为田荔琴丈夫陈翔在省委办公厅工作时分配的公房,已经归还;有2套房产为陈翔到港资公司工作后,由所在公司提供的资金购买。田荔琴及其家人实际购买的房产为11套住房(含陈翔所在公司提供资金购买的2套)、1个店面和2个车位。2001年及2008年后,5套房产和1个店面被陆续转让。目前,田荔琴及其家人名下尚有6套房产和2个车位,除1套出租外,其余5套由本人及父母等亲属居住。
田荔琴丈夫从1998年起担任港资公司高管,在1996年12月至2008年1月田荔琴及其家人购买房产期间,其家庭收入能够负担购房款。(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