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翎报道:4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国道交通标志前后500米范围内、其他公路交通标志前后100米范围内,均不得规划广告设施。
目前,在珠三角的高速公路两侧,经常可以见到各种大型的广告牌。为了安全起见,《办法》规定,广告设施的规划应当不妨碍行车安全,数量适当,间距合理。除交通标志附近以外,公路建筑控制区,隧道口上方,边坡、坡脚护坡上,交通标志、安全设施上,其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公路安全的区域,也不得规划广告设施。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广告设施的间距,广告标牌设施高出路面部分的净高度标准,广告标牌设施的设计图案颜色要与公路标志有明显区别,不得使用对驾驶员产生炫目影响的材料和设备,不得使用可变画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