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龙柏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社区建设工作,行使相关的政府管理职能。
(一)指导、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二)落实社会救助,开展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福利企业;做好社会保险、劳动就业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三)依法负责辖区内的城区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防震、防火、抢险、防灾救灾和民防、交通等工作。
(四)开展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和社区教育、文化、卫生、科普、体育等工作。
(五)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六)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和联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和验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建配套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
(七)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开展治安保卫、人民调解工作,动员居民参与治安防范,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八)组织领导街道经济工作。
(九)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兵役工作。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