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明溪经济开发区综合监管平台(智慧园区)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明溪县雪峰镇红豆杉路罗厝岗2a11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安永南建招[2021]201
项目名称:明溪经济开发区综合监管平台(智慧园区)项目
预算金额:690.850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0.850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采购项目明溪经济开发区综合监管平台(智慧园区)项目,采购人为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综合评分。现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招标编号:安永南建招[2021]201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仅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3.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3.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 )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6、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7日 至 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明溪县雪峰镇红豆杉路罗厝岗2a11栋
方式:2021年06月07日起至2021年06月11 日 (节假日除外)8:30至17:30(北京时间);到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明溪县雪峰镇红豆杉路罗厝岗2a11栋)购买招标文件,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可远程报名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69号市民服务中心八楼(明溪自然资源局背后)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红豆杉路1469号 一幢 二楼
联系方式:林先生139 5049 9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明溪县雪峰镇红豆杉路罗厝岗2a11栋
联系方式:小范13666988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范
电 话: 1366698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