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加强民营经济扶持培育,补齐民营经济发展短板,丰富市场主体,增强经济活跃度。1.优化国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资监管模式,推进监管职能转变,完善国资监管运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明确国企主业目录,实施分类改革、分类处置、分类监管、分类考核,改组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推动国企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投融资模式,扩大企业债券、上市融资、各类基金等直接融资规模,按照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的思路,用市场化手段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建立专职外部董事、外派财务总监制度,落实中央关于国企监事会建设有关要求,加快构建由外派监事、外派财务总监、纪检监察、审计、风险、内控组成的“六位一体”的大监督体系,完善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增强监督工作合力。优化国资布局,推动国有资本和优势资源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优势先导和新兴产业集中,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重组,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实施市属国有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多渠道推进具备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加快推动僵尸企业清理。加强企业集团管控,压缩管理层级,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以建立健全企业董事会为重点,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党组织、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的权责关系和运行机制。逐步推进外部董事制度,规范外部董事会选聘、考核和管理;逐步推进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具有竞争力的市场化薪酬体系,稳步推进员工持股,实施中长期股权激励,全面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活力。3.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探索国有经济多种实现形式,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推动开放性市场化联合重组、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公益类国有企业规范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员工持股、支持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等方式发展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4.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完善私有产权保护机制,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严格履行政府政策承诺,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增强各类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按照“非禁即入、公平待遇”的原则,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政服务、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投资领域,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加大面向民营企业的政府采购力度,给予民营企业同等用地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个体工商户转企、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服务型政府。坚持“小政府、大市场”的发展理念,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市场友好型政府,打造有效服务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务环境,切实降低制度****易成本,筑牢新旧动能转换的制度根基。1.打造“十最”政务环境。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快“多证合
一、一照一码”“证照分离”“名称自主申报”、住所申报制、全程电子化登记等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创设门槛,提高商事登记效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机构改革,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市、区(县)和市属省级以上开发区依托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持续改进政务服务,完善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机制。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现部门系统整合共享、协同应用,清理修订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政策法规规定,确立电子证照、电子文书、电子印章等法律效力,让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确需现场办理的“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积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监管平台建设,加大稽查执法力度,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实施包容创新审慎监管制度,建立快速服务响应机制,全面提升服务和监管水平。
专栏19
“十最”政务环境以就业创业门槛最低、市场主体负担最轻、有效投资空间最广、公平营商环境最优、企业群众办事最快、政务平台功能最强、窗口队伍形象最佳、改革评价效果最实、机制体制保障最好、督查问责措施最严为目标,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2.开展“强区放权”改革试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市、区(县)政府职能,明晰职权与事权划分,减少行政事项交叉,促进合理错位,在有条件的区(县)、功能区开展“强区放权”改革试点,着力解决审批链条长、审批环节多、审批效率低等问题。强化区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聚焦“痛点”“堵点”,实施精准放权,全链条、系统性放权,激发基层改革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推动事权与资源的同步下放,加强事权下放的统筹协调和监督实施,确保下放事权接得住、用得好。稳步推进人员编制下沉,增加基层编制,增强基层专业人才保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实施事权与经费同步划转,增强基层财力保障。支持基层事权协同下放,鼓励第三方社会组织承接部分公共服务职能。3.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精神,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市县机构改革,探索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推动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实施管办分离,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加快经营性事业单位向企业或社会组织转型,推动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加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法治保障体系,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清理制约新旧动能转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修订完善社会征信、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新经济等领域的法规规章。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机制。4.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促进基础教育资源均等化,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在区(县)域范围内交流轮岗,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优质教育服务。优化升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三甲医院均衡布局,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探索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开展资源整合。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推进重点人群就业、再就业与创新创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实现工资合理增长。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做好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建立人才保障房机制,加大人才安居房、人才公寓的供给力度,采用“定地价、竞房价”或“定房价、竞地价”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建设保障性住房,在旧城改造、园区开发中配套建设创新产业用房、人才住房。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积极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工作,降低社区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加快审核办理程序,重点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满足居民多元化服务需求。
(四)创新财税激励机制,增强引导带动功能。用足用好国家赋予的新旧动能转换试验税收政策,转变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果,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让有限的财税资源发挥最大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强大支撑。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省部署,选择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旧动能转换重点行业(项目)先行先试临时性的期末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税收政策。充分发挥“飞地”项目利益分享机制作用,引导跨区域合作。研究去产能和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停产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科技人员转让科技发明、专利技术等,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能准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税务机关依法核定财产原值。高新技术企业转换科技成果给予个人的股权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纳税,符合条件的也可以选择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落实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将车船税适用税额降低到法定税额幅度的最低水平。主动创新服务方式,大力落实普惠性税收政策,降低企业税收负担。2.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企业投资市场主导、融资渠道丰富畅通、政府服务灵活高效、监管适度科学的新型企业投资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改革,最大限度缩小企业投资核准范围,大幅减少核准项目前置条件,探索开工项目实行先建后验的管理模式,在先行区、高新区、省级以上开发区等重点片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扩大区(县)投资项目管理权限,推动企业投资管理重心下移,能下放的依法“全链条”下放至各区(县)政府。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加快由财政拨款向财政投资转型,明确投资范围,优化投资安排方式,完善投资决策、管理与监督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培育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市场,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畅通社会资本退出渠道、完善退出机制。发挥省企业融资服务网络系统优势,加大项目推介力度,实现“线上推介”与“线下对接”有机结合。3.加大财政奖励扶持。加强财政产业专项资金统筹使用,优先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构建财税利益分配与新旧动能转换成效相匹配的激励机制,对财政收入增长、税收比重提高幅度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区、县,按其上交市级税收增量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值税(地方部分)、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市级分享收入较上年增加部分,按一定比例专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投资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的参股基金,对参股基金管理机构给予适当让利或奖励。
4.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好引导基金和PPP两个支点,加强与股权投资基金、政策性保险、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金融工具紧密结合,建立以引导基金、资本金注入、投资补贴、贴保贴息等多元化、组合式政府资金投入方式,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加强与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对接,设立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形成覆盖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2500亿元基金规模。积极争取省财政适度核增转贷政府债券额度,配合省财政加快推进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发行工作。
(五)创新土地利用机制,提升集约利用效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强化“亩产论英雄”,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促进支撑产业转型升级。1.强化土地供应产业导向。深化土地差别化供应机制改革,综合运用差别地价、弹性年期、集约奖励、需求管控、土地租赁等制度,积极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用地成本。进一步提高产业用地容积率上限,预留新兴产业发展空间,集约布局配套设施,发挥地价杠杆作用,突出有扶有控、有保有压,促进空间资源向新旧动能转换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配置。优化产业用地分类,探索新型产业用地类型(M0),用于满足创新型企业发展及相关配套用地需求。积极开展工业地产试点,在不改变功能和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对标准厂房分割转让。2.优化土地管理机制。实行重点产业用地指标预申请机制、预支机制,加快项目落地进度。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可优先安排用于支持重点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积极争取土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政策的先行先试。探索预防土地闲置机制,积极防止囤地、炒地和土地闲置,完善用地退出机制,及时清退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和项目。积极承接省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审批权下放,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国家关于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政策,满足农业“新六产”发展用地需求。3.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开展“工业上楼”行动,改造建设适应先进制造、智能制造的新型厂房,加大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土地二次开发力度,提升存量低效用地利用效率,探索在经济密度较高的城区,由权利人自行更新改造的工业用地转性模式。借鉴先进地区的开发经验,在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通过租赁或短期土地使用,建设可移动、可生长的临时性建筑,探索土地1.5级开发模式,实施滚动开发。加快推进城市中心区、交通枢纽、城市更新区等区域土地的多用途混合利用,加强地下空间立体开发利用。
六、创新引领增强转换动力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把创新作为城市主导战略,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切入点,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营造各种新业态、新模式竞相迸发的创新环境,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一)坚持创新引领理念,建立创新动能体系。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建立以技术为核心、以制度为保障、以环境为支撑的创新动能体系,全面提升济南创新驱动能力。1.确立创新城市发展主导战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培育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把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动能转换、转变经济发展的中心环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以科技创新引领企业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品牌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大力培育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2.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大力弘扬创新文化,厚植创新沃土,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调动全社会创新创业积极性,把良好的创新生态打造成济南的名片和核心竞争力。着力营造创新创业活力竞相迸发、产业加速迭代的创新生态环境,促进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组织创新、业态创新和文化创新更好结合,吸引各类创新资源聚集,实现各类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和创新要素顺畅流动、高效配置,催生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行业“独角兽”“瞪羚”“隐形冠军”不断孕育的“雨林型”产业生态。加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宣传引导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3.优化创新创业机制。鼓励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创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组建各类创业服务机构,支持学生在校或休学创新创业。建设山东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驿站。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或离职创办企业,离职创业在规定期限内,保留人事关系和发放基本工资。完善创业扶持体系,吸引山东籍企业家、海外华侨返乡创业、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济创业。鼓励企业树立开放式创新理念,建设创业平台,完善配套政策,支持员工开展内部创业,促进企业裂变式增长。制定财税奖励支持政策,完善扶持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体系,促进初创型、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
(二)构建人才支撑体系,培育人才第一资源。坚持用优良环境吸引人才,用创新事业凝聚人才,以山东籍人才回流为着力点,广纳海内外高层次、创造性优秀人才,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全力打造人力资源强市,夯实新旧动能转换的人才支撑。1.建设优秀公务员队伍。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提升市场化意识服务意识,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积极推进聘任制公务员工作,健全完善挂职干部机制,完善人员选派、岗位安排、日常管理、考核评价、选拔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设计。加大对经济、金融、物流、科研等紧缺专业公务员的引进和培养,加强公务员学习培训,开阔国际视野,提升专业能力,激活公务员系统组织生态。2.构建高层次人才队伍。实施“城市合伙人”计划,重点引进一批世界顶级产业科学家、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海归”人才和职业经理人,推动高层次人才跨越式增长。积极推进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人才改革试验区建设,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方面先试先行,集聚引进一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兴经济领域的高层次人才。以顶尖人才集聚计划、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产业金融人才集聚计划等市级重点人才工程为依托,加快引进培养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来济建立分院、二级学院和成果转化机构等,规划建设新动能创新研究院,推动一批科研成果加快研发并就地转换。支持高校院所、企业等建设院士工作站、“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强化人才发展的平台载体支撑。积极推进海外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加快海外创新驿站和人才工作联络站建设,延揽全球高端人才。完善柔性引才政策措施,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技术合作、项目合作等方式,探索取消户籍、社保等制约条件,实现“为我所有”向“为我所用”的转变,汇聚各类高端人才。3.培育优秀企业家队伍。以培育行业领军企业为目标,以细分市场单项冠军和行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批富有创新意识和工匠精神的优秀企业家。健全企业家改革创新的容错机制,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树立优秀企业家标杆,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厚植企业家成长和发展基础。畅通企业家参政议政渠道,完善企业家荣誉制度,提高劳动模范、劳动奖章、杰出青年等各种表彰中优秀企业家的比例。搭建青年企业家交流合作平台,加大对企业家培训的财政支持力度。4.做大基础型人才队伍。实施“大学生留济计划”“山东籍在外人才回乡创业计划”等,完善人才公寓、创业资助、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等制度,吸引优秀在外人才返济,优秀大学生留济、来济,打造“大学生友好城市”。大力实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打造计划,加快推行校企合作、工学一体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做大做强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数字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医养结合等优势专业,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更多技能人才。加大对应届高校毕业生、蓝领工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的住房保障力度,提升对多层次人才的包容度。强化城乡人才流动的制度性供给,补齐农村人才短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5.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升人才工作市场化水平,积极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高级管理人员研修培训等新兴、高端人力资源服务业态。提升山东济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载体服务效能,加快引进培育一批国内国际知名度高和市场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高端业务项目。支持各类产业园区拓展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业务,为入园企业提供一站式人力资源综合解决方案。鼓励兴办人力资源服务小微企业,研究设立人力资源产业基金,支持初创企业发展和行业并购。
(三)完善技术市场体系,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成果有效供给,完善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服务,推动知识产权市场化交易运营,优化供需对接渠道,全力打造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1.加强科技成果有效供给。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精准对接市场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加大科技成果有效供给。落实体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措施,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措施,扩大科技成果源头供给。认真落实科研成果处置、收益分配及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的各项政策,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2.完善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引导国际知名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来济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德国、美国、白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建设国际技术转移聚集区。积极建设泉城科创交易大平台,整合各类中介服务,创新运营服务模式,突出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交易、金融服务、信息交流等综合服务功能,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技术交易服务中心。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试点,加快专利技术在十大千亿产业中的示范应用,指导产业振兴发展。
3.加强知识产权市场化交易运营。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设,积极培育引进一批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探索建立齐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和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打造“资本+平台+机构+产业”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健全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机制。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投资渠道,增强知识产权支撑企业发展能力。4.促进军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军转民”和“民参军”为突破口,统筹军民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瞄准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军事革命,加强基础前沿和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提高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能力,积极对接军工科研项目,带动相关重点产业跨越发展。在量子通信、高性能半导体、特种新材料等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军民两用特征的重点项目。依托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推动知识产权领域军民融合,促进国防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
(四)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增强创新应用能力。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主导作用,推动形成企业自主创新的良好微观治理机制,形成创新市场化程度高、成果转化速度快、创新氛围活跃的发展格局。1.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采用政府投资支持引导、政企共建等多种方式在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省市级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及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加大对企业自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奖励扶持力度。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制度,推进国家级创新平台、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以及专利基础信息等创新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依托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等政策,加大对企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市重大科研项目,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2.引导企业优化创新模式。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的导向作用,促进企业改善研发条件,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形成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的良性机制。引导企业建设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领衔的实验室和专业团队,围绕战略性、前沿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鼓励企业以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共设研发实体、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定向委托重大研发项目等方式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开展创新型企业“大手拉小手”行动,推动大中小微企业联合创新、产业链协同创新。3.加大对重点创新企业培育扶持。实施企业创新百强行动计划,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成为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自主创新领军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加大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奖励,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信息技术、量子通讯、新材料、生物科技等重点领域创新基础好、成长性高的企业,实施动态培育、重点孵化。积极培育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瞪羚企业”,具有较强成长爆发力、国际影响力、行业带动力的“独角兽企业”。落实科技计划对“金种子”“小巨人”企业的支持,促进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成为“隐形冠军”企业。
(五)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夯实创新供给基础。围绕科技创新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的现实需求,加强重大科技创新载体、新型研发机构、孵化服务平台建设,夯实科技创新基础,增强创新发展源头供给。1.前瞻性布局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对接服务国家科技强国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依托济南高新区、先行区和骨干龙头企业,围绕高端装备、量子通信、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领域,积极争取牵头或参与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建设国家级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瞄准世界科技前沿,积极争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实验室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落户济南。推进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山东信息通信研究院、浪潮集团高性能计算中心、山东量子技术研究院、山东工业技术研究院、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等国家、省级科技研发机构和重大创新平台建设。2.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突出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打造,鼓励企业开放型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仪器设备、资料文献等研发创新资源的共享和高效利用。深化校企融合、产教结合,按照“教育+科技+产业”模式,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量子科技、生物医药等领域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体制机制创新的特色研发机构。推动政产学研资介融合发展,借鉴深圳“四不像”“国有新制”“官助民办”等成功模式,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产业联盟、创业投资基金等以共建、自建等形式组建各类特色学院、新型研究院和产学研协同创新独立法人组织。规划建设新动能创新研究院,加速科研成果研发转化。3.加强孵化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创建和提升一批国家级、省级科技孵化器,依托济南创新谷、齐鲁软件园、长清大学城等载体,加快升级改造一批企业科技孵化器,完善孵化服务机制,推动“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孵化。围绕大数据、量子科技、人工智能等重点技术产业化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通用性或行业性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从实验研究、中试熟化到生产过程所需的仪器设备、中试生产线等资源,开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技术标准、知识产权、投融资等创新服务。
专栏20
综合创新领域重大平台与重点项目创新重大平台。山东工业技术研究院、ARM智能物联协同创新中心、氢动能汽车研发中心、铸锻机械所国际标准及智能化研发中心、哈工大机器人(山东)智能装备研究院、济南西部创新园、长清大学城双创产业平台基地。创新重点项目。中国科技开发院(济南)创业街、山东国际创意中心、中央商务区合作开发项目、白马山片区创智谷项目、中国新传媒小镇、力诺集团智慧园区。
成果转化重大平台。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山东省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长清大学城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国家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济南)基地。军民融合重大平台与重点项目。济南国家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国家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山东数据与应用中心、长城军地人才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自主可控安全可信军民两用计算平台产业化项目、桑梓店智能制造小镇、玉皇庙特种玻璃小镇、济南高新区量子信息科技小镇、槐荫区打印机小镇、历城区太阳能特色小镇。
(六)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强化创新支撑保障。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科技政策,优化科技创新管理机制,加大科技创新财政支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健全相关政策配套,提高政策支持力度。1.优化科技创新管理机制。优化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政策,扩大高校、科研院所项目资金、差旅会议、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增强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完善科技创新决策机制,推动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界和智库对创新决策的支撑作用。建立技术预测长效机制,加强对全市技术发展水平的动态评价和未来关键技术预测。完善科技项目管理政策,探索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机制。2.加大科技创新财政支持。健全政府科技资源主要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机制,积极落实鼓励企业创新的各类优惠政策,加大科研经费后补助、创新券等支持力度。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创新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方式,促进财政科技投入与银行信贷、创业投资、企业研发资金及民间投资的深度合作,加快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多元化、高效率的科技投入体系。构建创新专项资金“投、补、奖、贴、保、贷”联动使用机制。3.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充分发挥中国(济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作用,争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打造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加大专利、商标、著作权等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展会、电子商务、海外代购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
专栏21
创新驱动工程重点建设内容打造科技服务平台。推进科技金融大厦等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引入高水平第三方运营机构,探索“评、保、贷、投、易”五位一体服务模式,面向全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金融服务,促进政、产、学、研、金有效对接。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工程。建立长效化、市场化引才引智机制,搭建人才支撑平台。加快实施《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建设一批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或海外创新驿站。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大力引进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实施科技国际合作工程。引进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推动海外孵化器、海外企业研发中心的全球布局。
七、扩大开放释放发展潜力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以“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开放合作为契机,深入推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建设,加快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开放环境,实施新一轮全方位、高水平双向开放,打造全省对外开放新高地和国家对外开放重要门户城市。
(一)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加强高端资源对接。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契机,探索有效途径,创新对接机制,以中德产业合作、对接全球高端制造战略为主线,全方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构筑国际合作平台,建设国际合作中心。1.打造德国工业4.0深度对接的先行区。依托“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大会”和中德(济南)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双向开展对德合作,联合德国知名产业园区运营商、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产业集群等组织机构,打造集产业集聚、人才培养、技术研发推广、生活服务于一体的中德产业合作新模式,成为山东对接德国工业4.0的示范窗口。进一步推进中德双向协同创新中心和科技孵化器建设,大力支持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弗劳恩霍夫协会等德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在济南发展,加强最新前沿技术和产业化项目导入。引入“双轨制”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人才实训体系,培育具有良好“工匠精神”的产业人才。率先扩大中德知识产权合作领域和范围,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先行先试。2.深化对接全球高端制造战略。发挥济南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等产业国内领先优势,准确把握全球先进制造业变革和转移趋势,在全国率先建立与美国工业互联网、欧盟“数字化欧洲工业”、日本智能制造等全球高端制造战略的对接机制,打造全球化新锐企业群。以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为核心,鼓励国内外企业、行业协会、行业联盟围绕平台体系建设、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产业发展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打造国际前沿技术的集散、应用、孵化中心,形成新的先进制造业国际合作高地,推动济南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转型。积极推进章丘意大利城等项目建设,打造一批国际产城融合示范区域。3.加强对接“一带一路”通道建设。加快“欧亚班列”济南节点建设,积极开辟济南至欧洲、中亚、东南亚等地的货运专列,有效服务周边城市“一站式”国际物流需求,推进欧亚班列直达国际合作产业园区,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规划建设临空经济区和空港物流中心,大力拓展国际航线航班,探索内陆地区空港经济发展模式。加快口岸设施建设,构建国际物流信息平台,推进航空、铁路、邮政、综合保税区等口岸平台的有效联动。创新和完善“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建立完善政府海外服务网络,为企业提供综合化的贴身、贴心服务,鼓励企业组成“联合舰队”成规模、有组织地共同“走出去”。4.积极拓宽国际合作领域。大力开展科技合作,加快海外研发基地和科技孵化器建设的全球布局,支持沿线国家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在济南设立研发中心,联合开展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扩大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参加我国与沿线国家互办的国际文化活动,增强济南齐鲁文化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扩大泉城文化影响力和知名度。推进教育、卫生合作,充分发挥高校资源优势,扩大与沿线国家互派留学规模,依托国际医学科学中心等平台,引进沿线国家优质医疗、教育等资源。
(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重塑开放合作新优势。依托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开放体制机制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为国家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新支撑。1.推动对外贸易便利化。依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打造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示范区,为实施外向型经济创造条件。发挥综合保税区、国际邮件互换局等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山东省(济南)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平台作用,推动外贸新业态加快发展,积极争创国家级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在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复制自贸区监管创新政策,积极推广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大力发展保税展示交易、保税融资租赁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2.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培育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动阿里巴巴一达通公司北方原产地签证中心落户,推动外贸服务商业模式创新。依托中日韩服务贸易创业创新园建设,率先复制推广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政策,建立和完善与创新试点相适应的综合管理与服务体制,巩固提升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优势。探索实施“互联网+服务贸易”发展计划,依托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搭建“大健康数据”平台和医疗服务大数据中心,开展国内外远程医疗咨询、会诊和诊断服务,支持企业建设服务贸易新型网络平台,扩大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出口。拓展离岸服务外包新领域新市场,开拓云计算、呼叫中心、科技服务、医药研发等国际市场,提升跨境交付能力,重点培育一批离岸业务额超千万美元的服务外包骨干型企业,扶持一批创新型服务外包企业。3.创新外商投资管理模式。积极复制上海等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管理、服务业开放等领域创新措施,建立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力探索外商投资备案后统计、监管及法律纠纷解决机制,提升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争取在先行区实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并划定海关特殊监管区,为发展外向型经济创造条件。放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外资准入,设计合理可行的合作模式和盈利模式,引导国外专业的投资建设运营机构进入城市供水、供热、轨道交通、生态治理、医疗、养老等领域。促进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充分发挥济南市科教文化和产业配套优势,着力引进先进技术、高端人才、新商业模式和先进管理理念,提高外商投资带来的综合效应。
(三)实施城市国际化战略,努力提升国际知名度。大力实施城市国际化战略,增强国际化视野,提升城市国际知名度,营造良好国际化环境,以开放包容的新姿态迎接开放型经济的新跨越。1.大力提升国际知名度。发挥泉城自然历史文化魅力,主动争取承接国家主场外交和重大涉外会议,树立国际合作新标杆。高水平举办“儒通世界现代泉城”友城文化周等各类文化主题国际活动,建设成为儒家文化的国际展示窗口。在办好东亚博览会、济南市市长国际经济咨询委员会年会、中国(济南)产业金融国际论坛、国际泉水文化景观城市联盟会议、济南冬季畅游泉水国际邀请赛等特色国际品牌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引进具有世界影响的国际会议、高端论坛,提高济南展会的国际化程度和影响力。加强教育对外交流合作,优化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制度,依托友好城市、孔子学院等招生网络扩大来济留学生数量;大力支持学校师生、教科研究人员与国外教育机构开展对等交流,完善支持政策加大中外师生互访交流力度,鼓励中小学及高校增加外教聘用力度。全面推进“友城三年交流计划”,不断拓展友好城市“朋友圈”。2.营造良好国际化环境。顺应开放型经济发展需求,积极探索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市场规则,营造外商投资与本土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的外部环境。加强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在政府机关、学校、社区、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稳步推进“市民讲外语”活动,改善城市的国际语言环境。广泛开展涉外文明礼仪普及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国际化素养。推进法制环境、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有序的开放型经济软环境。开展“一带一路”法治地图建设,提供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打造国际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动签证中心等面向国际的服务机构落户济南,充分发挥济南国际化窗口的作用。建设一批集生态、低碳、绿色、智慧等理念于一体的特色小镇和国际社区,配套国际化的居住、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外国投资者和专业人才提供国际化的生活环境。
(四)深化区域交流合作,引领区域发展格局。树立全方位开放、包容性开放、区域协同开放新理念,全面深化区域经济合作,承接京沪产业转移,全方位对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开放发展新格局。1.全面对接京津冀和雄安新区。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重点围绕运行后台、咨询服务、法律服务、专业培训、配套保障等方面,促进区域产业梯度转移和协作配套,打造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重要承接地、央企和跨国公司在中国北方的总部基地。加强与京津冀产业规划衔接,主动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探索建立利益分配和共享机制,合作共建重大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园区,加快产业要素联动,优化区域合作格局,打造北京、雄安、济南“金三角”,引领环渤海大湾区一体化发展。2.全方位对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依托“高铁时代”济南地理区位优势,打造京沪高铁经济带的中部核心支撑点和京沪之间创新创业高地,形成产业链配套、创新链互补、价值链共享的区域协同发展格局。优化区域合作方式,率先推进构建区域间协作发展机制,密切与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原经济区等的经济联系,在先进技术、高端人才、重大项目等合作领域实现新突破。3.创新全球招商引资模式。突出招商引资的政府主导作用,实施“一把手”抓招商引资,市级领导先行示范,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出台招商引资行为守则和负面清单,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招商引资队伍,提升招商引资效能。积极拓宽招商引资渠道,打造多元化招商主体,重点依托山东籍企业家朋友圈实施精准招商。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实施城市“招商合伙人”计划,推行“互联网+招商”模式,强化资本招商、产业链招商。围绕优势产业、缺口产业、潜力产业定向招商,实施招商精细化评估,对招商引进的项目建设期和投产后的指标制定评价标准。建立目标引进人才库、目标引进企业库、目标引进研究机构库、目标引进技术库,从全产业链视角组织招商,“四库”同步、协同推进。
专栏22
国际开放合作园区国际合作工业园区。加快中国高新国际企业园、中德新材料产业园建设,推动临港工业区欧洲工业园、济北开发区台湾工业园等园区加快发展,加强先进制造业的国际合作,发挥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在价值链上的协同效应,推进全球领先企业在济南建立生产装配、服务基地和研发中心,扩大技术溢出效应,形成先进制造业国际合作高地。充分发挥中乌高科技合作园和中白高科技园的平台作用,利用济南信息技术优势,开展面向“一带一路”的大数据、云平台、信息存储、通讯技术国际合作。
国际合作高端服务园区。高水平规划建设中央商务区、国际物流园区、国际会展中心、国际文化创意园等,发挥中央商务区、国际医学科学中心等优质载体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提高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对外开放的水平,推动总部经济、科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国际化、高端化发展。国际合作创新载体。大力开展创新合作,加快引进海外研发基地和科技孵化器,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在济南设立研发中心,联合开展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实施园区、孵化器“走出去”战略,重点在德国、美国、以色列等国积极构建海外孵化器和研发中心,主导建成德国斯图加特科技孵化器等6家海外孵化器。发挥济南高新区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积极拓展与美国、德国、芬兰等发达国家的产业合作,引进研发体系、工艺技术、人才培训、生产制造等方面的先进理念和项目。
八、完善功能打造品质城市以国际一流城市设施标准为标杆,以高标准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以高品位的城市形象塑造为核心,加快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功能品质和运行效率,让城市管理更精细、城市环境更优美、群众生活更幸福,推进现代泉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优化规划建管模式,提升城市承载能力。系统借鉴新加坡城市发展新理念,强化规划导向引领作用,优化城市顶层设计,提升城市品位档次,构建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开创城市发展新格局,形成与新动能相匹配的城市承载力。1.打造“按规划建设的城市”。坚持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城乡统筹、“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理念,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加强城镇建设空间开发管控,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引导调控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确定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按照“精明增长”和建设“紧凑城市”的思路,逐步调整城市用地结构,保证生态用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推动城市集约发展。探索规划编制体系改革,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增强城市文化内涵,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有机融入城市建设,协调城镇景观风貌,体现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和文明延续性,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增强公众的“济南幸福感”。2.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模式。树立城市系统思维,适度超前科学规划基础设施,优化配置设施种类和建设时序,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创新基础设施开发运营模式,探索实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双头开发模式,采用PPP、委托经营、特许经营、股权转让、建设移交(BT)、建设经营移交(BOT)等灵活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开发建设,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联合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积极利用开发性金融、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手段,拓宽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综合应用机制,提升国有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主体相关土地开发利用水平。3.构建完善现代城市管理体制。积极转变城市管理理念,形成政府、社会、公民等多方主体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城市管理格局,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氛围。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突出以人为本理念,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引入培育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发展专业化的社会服务组织,搭建起多层次、多元化服务结构,大力推广网格化服务,推进公共服务进社区、社区事务进网格、工作责任进网格,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效能。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利用大数据及信息技术,以智慧化提升网络化、精细化治理效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有效服务,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增强城市发展后劲。把握新旧动能转换重点和推进时序,合理优化布局重大基础设施,构建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基础设施综合支撑体系,增强济南长远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1.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全方位推进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综合运输体系提级扩容,为发展枢纽经济和建设内陆港提供支撑。制定城市内环、中环、外环“三环十二射”交通网络规划,推进济郑、济滨、济莱等高速铁路建设,完善“米”字形高铁网,建设董家镇铁路货运枢纽,实施济南机场扩建工程,推进济南综合保税区迁建,实施小清河复航工程,优化跨黄河桥隧布局,推进城市、市域(郊)轨道交通网络建设,提升城市整体运行效率和综合效益。加快建设、申报国家一类铁路开放口岸,开辟更多国际航空货运新航线,争取设立空港保税物流中心,打造全国重要的航空港经济集聚区。加快推进“1+6”经济圈城际配送体系建设,建设济南国际多式联运中心,争创国家级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积极申报完善口岸功能,着力将济南打造成为“中国智慧物流名城”。2.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强新型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建立健全新型智慧城市政策法规,争创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加快建设高速化、智能化、广覆盖的信息基础设施,为城市管理、经济发展、网络安全、智慧城市建设提供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通信网络服务支撑。统筹推进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建设,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升级改造,推进光纤入户,实现光纤全覆盖。加快推进4G网络建设,积极筹备5G通信站址布局。积极推动量子通讯专网在国防、金融、电力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分发与交换等数据载体建设,解决“信息孤岛、数据烟囱”难题,推动济南市金融数据、交通数据、安全数据、空间数据等多类数据协同管理、共享管理。加快建设济南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设从齐鲁软件园、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汉峪金谷、创新谷等产业园区到我国互联网国际关口局的国内段直达数据链路,提高园区及企业的国际互联网访问性能。3.完善能源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基础设施,提升能源保障能力。构建安全可靠的电力设施,加快推进“外电入济”1000千伏特高压站500千伏相关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完善输配电网改造,提高受电能力。加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天然气高压外环管网,完善天然气管网布局,形成环状为主、环状与支状相结合的管网体系;加快中石油泰青威莱芜—章丘—济阳燃气管线建设,引入中石油中俄东线天然气资源,推进LNG调配站建设,增强天然气供应保障及调峰能力。优化供热基础设施,稳步推进“外热入济”工程,合理布局城市热源点,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多能互补提供清洁取暖;结合城市道路建设,合理布局集中换热站,加快城市供热干线建设和改造,完善城市供热管网系统。继续推动能源结构优化,积极做好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推动交通领域的电能替代。
(三)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坚持绿色低碳先行,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低碳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打造有利于高端要素资源集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构建天蓝地绿的美丽发展共赢模式。1.生态保护打造“济南绿”。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实施生态功能分区控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河道及水源地河道整治。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白云水库、埝头水库等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保护黄河、小清河、鹊山龙湖等水体、湿地资源,维护河湖防洪排涝和生态功能,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涵养区等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绿满泉城•美丽济南”城乡绿化行动,立体式开展城市绿化,加强多层次公园体系建设,串联式推进区域绿道网建设,多元化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建设“公园之城”。在确保黄河防洪安全前提下,逐步恢复黄河滩区原有湿地生态环境,实施黄河市区段67公里主河道滩地湿地改造工程。推进黄河公园百花园项目实施,实现建设万亩百花园目标,打造亮点、辐射周边,助力先行区打造绿色之城。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形成生态城市基本构架,减少城市建设和活动对自然系统的破坏。
专栏23
南部山区绿色发展南部山区作为泰山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济南的泉源、绿肺、水源地和后花园。按照“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的发展理念,以复兴生态示范区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突出生态修复、产业升级等方向,充分发挥南部山区旅游资源、特色农业、生态康养等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围绕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试点,引入国际视野及先进理念,进行创新的全域性生态建设,实现生态上全局保护、生活上永续宜居、生产上绿色经济、政策上综合治理,打造成为济南水塔、中国北方青山绿水的精品典范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2.环境治理打造“泉城蓝”。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燃煤、工业企业、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普及低碳发展理念和低碳生活方式,开展低碳政府、低碳企业、低碳城区、低碳社区试点示范,引领城市全面低碳发展。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强化工业污染场地治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控制被污染土地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坚持城乡一体,补齐乡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3.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水平。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倍量削减替代是原则,等量削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三线一单”划定试点工作,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健全扶持引导机制,制定实施生态补偿条例,加大对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和粮食主产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扶持力度,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将重点湿地纳入补偿范围。探索建立自然资源产权和用途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探索建设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统一的交易平台。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培育一批第三方治理企业。健全监管考核机制,建立全方位环境监管机制,加快实施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加强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和执法能力建设,落实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九、实施机制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坚持工程的方式方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强化责任分工,注重监督考核,确保完成新旧动能转换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1.加强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制定重大政策、推进任务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统一战线作用,广泛调动各类社会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2.健全推进机制。完善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推进办公室工作机制,统筹安排调查研究工作和重大规划制定,研究部署和指导新旧动能转换各项工作,协调和调度部署各项具体工作。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根据本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年度计划。各区(县)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广泛调动各类社会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项目支撑。1.加强项目储备。建立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做好“储备库—预备库—建设库”三库联建工作,超前谋划储备一批新的新旧动能转换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库。围绕新动能培育、十大千亿产业发展和先行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代表新动能优质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谋划、引进、储备一批在全国叫得响、打得住的大项目、好项目。2.加快项目建设。把项目建设作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抓手和支撑,结合新区建设、园区提升,细化支持政策,以项目建设带动平台创新、团队培养、集群培育,构筑有持久生命力、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强化重大项目信息采集、数据分析、进展监控、结果评价机制,实现对入库项目管理、推进、监管、服务的全过程覆盖,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三)强化监督考核。1.加强考核奖惩。将新旧动能转换绩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建立完善新旧动能转换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加强过程考核,注重平时监督,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监督的重要依据。综合运用考核结果,制定针对性奖惩措施,对成效突出的区(县)政府,给予政策倾斜,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约谈或问责。2.加强监测评估。根据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需要,完善新动能调查和统计制度,设立新旧动能转换相关统计指标,为规划实施和政策制定提供基础和支撑。开展对规划指标、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实施、集约节约用地等情况的跟踪监测,进行年度总结评估,强化动态管理,确保规划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