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大千亿产业振兴计划的通知
为促进全市重点产业做大做强,增创实体经济发展新优势,助推“四个中心”建设,市政府确定集中突破发展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量子科技、生物医药、先进材料、产业金融、现代物流、医疗康养、文化旅游、科技服务十大产业。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理清发展基础
近年来,我市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初步形成了服务经济主体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强力支撑、现代都市农业加快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为实体经济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产业发展初具规模。2016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6536.1亿元,人均达到13700美元,高于全省3455美元。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4.9∶36.2∶58.9,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居全省首位,高于全省11.6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3.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43.7%,居全省首位,高于全省9.9个百分点。先进制造业发展势头良好,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不断提高,电子信息制造、交通装备、机械装备等主导产业在全国具备较强竞争优势,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76亿元、852亿元和1043亿元;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蓬勃发展,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11亿元、700亿元。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市取得积极进展,信息软件、产业金融、现代物流等领域发展优势突出,实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务收入2352亿元,产业规模列全省首位,实现金融业增加值720亿元、社会物流总额2.1万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211亿元、旅游消费总额847亿元、规模以上健康服务业营业收入561亿元,“济南服务”品牌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二)重点企业支撑有力。龙头骨干企业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有力推动了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浪潮集团高端容错计算机、高性能服务器、网络设备、大容量存储器、云服务终端等云计算产业链全国领先,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1亿元,“高端容错计算机系统关键技术与应用”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山东量子公司自主研发的量子安全通信系统和光电子器件系列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中国重汽集团已形成九大系列1700多个车型,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已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57亿元。二机床集团自主研发的大型快速高效数控全自动汽车冲压生产线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山东天岳作为国内最大的碳化硅单晶材料生产和加工企业,成为世界上仅有的两家同时掌握N型和半绝缘型碳化硅半导体材料生产技术的企业之一。晶正电子攻克铌酸锂单晶薄膜制备关键技术,填补了世界空白。齐鲁制药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11亿元,抗生素类原料药、抗肿瘤类原料药等产品具有国内乃至世界领先水平。圣泉集团拥有亚洲最大的酚醛树脂生产线,呋喃树脂产销量居世界第一位,在全球首创生物质石墨烯并率先实现商用。盖世物流获评首批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佳怡物流、奔腾物流处于全国零担物流领先地位,济南铁路局、山东高速物流成为多式联运领域骨干龙头企业,传化物流公路港项目落户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形成了山东影视集团、山东出版集团、山东旅游、嘉华国旅等一批骨干企业。
(三)载体建设步伐加快。近年来,围绕城市空间布局调整优化,我市制定实施产业布局规划,明确重点产业集聚区发展定位,加大产业整合力度,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优势资源和规模企业向符合产业布局要求的园区集中,初步形成了主城区发展服务业、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发展工业的产业格局。济南高新区充分发挥全市经济建设主战场作用,积极拓展发展空间,创新优化体制机制,依托五大片区加快构建“一区两城两谷”产业格局,综合实力实现跨越提升。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为有效吸引要素资源集聚搭建了更高平台。济南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成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等省级开发区功能日益完善,为工业发展提供了良好载体支撑。中央商务区建设全面启动,将成为产业金融、新总部经济、创新创业创意和现代商务服务业的重要载体;汉峪金谷、创新谷等园区建设加快推进,为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平台。
(四)创新优势不断增强。我市为全省科教人才中心,驻济普通高等院校43所,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51家,各类人才总量约150万人,科教资源富集、人力资源雄厚,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确定的创新型城市试点,已经初步形成较具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拥有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信息产业高技术基地、国家动漫产业基地、山东大学晶体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多个国家级平台载体,国家超算济南中心成为全国第三家投入运行的千万亿次超算中心,量子技术研究院成为国内量子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为我市信息产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平台支撑。作为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国家级创新药物孵化基地,我市生物制药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在全省居于优势地位。在交通装备、机械装备、新材料等产业领域,共拥有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29家,主导制定了多项国际标准,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五)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先后出台了稳增长50条、财政政策支持28条、供给侧改革19条以及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物流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为推进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济南机场跻身千万级大型机场行列,“米字型”铁路枢纽加快优化,“铁公机”多式联运优势凸显,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提高。积极实施各类高端专业人才引进计划,人才规模不断壮大,人才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作用持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提升,各类金融机构达502家,产业金融中心建设全面启动,能够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充分的资金资本支撑。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等示范试点建设有序推进,为优化政策制度环境,加快推进创业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明确优势潜力的同时也要看到,与先进城市相比,与“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的目标要求相比,我市实体经济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总量不大。生产总值长期处于全省第3位、副省级城市第11位,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仅居全省13位,服务业比重相对较高,但总量较青岛少1630亿元。二是结构不优。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4;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不足30%,其中重工业比重近80%;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不快。三是后劲不足。重点建设项目中产业项目尤其是工业项目偏少,“十二五”时期工业投资仅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不足1/3。四是活力不强。民营经济占比较低,民营经济增加值比重仅37.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3.9个百分点;县域经济整体实力较弱,县域经济比重仅为42.9%,远低于青岛、烟台等市。
二、明确思路目标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对接“中国制造
(二)发展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规划引领、政策扶持、环境改善,引导要素资源向优势行业和企业聚集。
2.创新驱动,智能推动。坚持高端高质高效发展方向,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和新业态,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突出产业发展先导、前沿和优势领域,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对接德国工业4.0,引领制造业向智能化、高端化迈进。
3.产业联动,链条延伸。促进“平台+”、“互联网+”等新模式向十大产业领域渗透融合,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拉长产业链,补强创新链,提升价值链,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积极推进军民融合,推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4.集约节约,绿色发展。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推行生态设计,显著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支持企业实施绿色战略、制定绿色标准、推行绿色管理、开展绿色技术工艺和产品认证,积极引领新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
5.优化布局,促进集聚。加快调整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整合提升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功能,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为十大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平台支撑。突出园区核心载体作用,集聚优势资源,打造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十大产业全部具备千亿级产业发展能力,其中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达到五千亿级,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产业达到两千亿级。十大产业的整体规模更加壮大、创新能力更加突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空间布局更加优化、品牌效应更加明显,十大产业成为我市实现率先发展的领跑产业、拉动经济增长的龙头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的核心产业、推进自主创新的示范产业,以十大产业为主导,具有济南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骨干企业培育目标。到2020年,十大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过千亿元的企业达到2家,过百亿元的达到2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300家以上,基本形成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核心、大中小企业紧密配合、专业分工与协作完善的产业组织体系。
——创新驱动发展目标。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争取每年新增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3家以上,省级创新平台20家以上;2020年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达到12家以上。
——智能制造提升目标。加快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制造装备研发与产业化,推广重点行业数字化车间,开展智能工厂(车间)培育试点,到2020年完成100家智能工厂(车间)示范工程建设。
——产业集聚发展目标。加大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投入,提升协同整合、集聚创新能力。鼓励骨干企业依托产业链加强上下游延伸,打造10条以上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特色产业链。
——质量标准升级目标。实施品牌质量提升工程,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争取每年新增国家、行业标准5项以上,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更多国际标准的制订、修订,不断提高“济南标准”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重点项目建设目标:坚持重点项目带动战略,围绕十大产业策划推进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年均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
三、突出重点领域
立足现有基础,瞄准战略重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引导各类要素资源集聚,集中发展省会优势突出、市场空间广阔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十大产业更好实现规模扩张和提质增效。
(一)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为核心,加速信息技术向经济领域渗透融合,增创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新优势。推进互联网技术与产业领域融合创新,加快发展互联网经济,积极培育数字经济、分享经济等新形态,在全省率先形成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制定实施“数创公社”发展规划,打造济南数据科学中心,争创大数据国家实验室,加快布局大数据产业集群,构建大数据全产业链,打造全国重要的区域性大数据应用发展平台聚集高地、科技创新高地、产业生态高地、专业人才高地。以云计算应用需求为牵引,积极发展高端容错计算机、高性能服务器、网络设备、大容量存储、云服务终端等云计算产业链。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提升下一代网络与通信产业,积极发展物联网、应用电子、数字家庭、空间地理信息应用、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等智慧产业。发挥国产自主可控软件优势,发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特色应用软件、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和网络信息服务业,打造高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基地。到2020年,力争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亿元,浪潮集团主营业务收入过千亿,建成基础设施先进、关键技术领先、人才储备雄厚、政策环境优越、国内一流的“中国软件名城”。(牵头部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
(二)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积极发展智造经济,以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核心,推动智能制造核心技术攻关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引领制造业向智能化、高端化迈进。围绕汽车、电子、机械等重点行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动企业开展O2O(线上线下)、柔性制造、大规模个性定制等制造模式创新。推动高档数控机床研发生产,开发数控机床主要功能部件及关键应用软件,加快机床行业成套化、成线化、系统化和光机电一体化,建设国内一流的大型压力机及数控机床生产基地。开展机器人核心技术研究,重点发展智能化、模块化、柔性化和系统化的工业机器人技术及产品,推动实现机器人整机及零部件、系统集成、产业服务协同发展。依托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轨道交通装备、济南重工等龙头企业,研制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智能汽车、智能轨道交通车辆、智能盾构式隧道掘进机及控制系统。加快发展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设备、超临界火力发电系统、无功补偿及电能质量治理设备,积极发展智能化输变电成套设备和智能检测控制装置,打造智能电网特色产业基地。发展绿色经济,以提高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水平为重点,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空气能装备和工程等产业,推进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积极发展工厂自动化控制系统、工业在线分析仪表、功能检测设备、高档智能传感器等高档仪器仪表。到2020年,力争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亿元,形成30个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集团。(牵头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量子科技。充分发挥我市量子信息技术研发和实用化方面的先行优势,依托量子通信科技园,积极开展国家级量子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共享服务平台、量子通信标准和安全性以及若干通信核心关键器件等方向的科技攻关,重点研发城域、城际、自由空间量子通信技术,培育壮大量子通信产业。加快量子技术工程转化和产业化,推动量子技术在国防、金融、政务、商业以及设备生产、运营和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壮大量子技术产业集群,围绕量子通信网络运营、量子技术标准和安全测评、关键器件研发和产业化、国防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等方面培育具有泉城特色的量子技术产业链条。积极引进量子科学领域权威研发机构,研制量子科学仪器、通用量子计算原型机和实用化量子模拟机,推动量子测量、量子计算等产业实现突破发展。到2020年,量子科技产业具备千亿级产业发展能力,将我市打造成为国内主要的量子技术成果聚集示范区,国际领先的量子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基地。(牵头部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
专栏量子通信科技园包括“一园、二基地、四平台”,一园即占地200亩的量子通信科技园;二基地即量子应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山东)、军民融合产业化基地;四平台即量子通信关键技术研究平台、装备研制平台、产业运营平台、产业孵化及服务平台。
(四)生物医药。重点依托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国家级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加快建设生命科学城,形成集科技研发、中试孵化、产业园区于一体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加快发展化药、生物制药、高性能医疗器械、现代中药等产业,积极培育质子治癌、基因药物等高端产业。发挥科技资源优势,加强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新药科技成果转化,发展筛选测序、预测医学、基因档案等技术服务产业,推动建设细胞治疗、基因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大力培育与引进生物技术服务机构,构建功能完善、优势突出的生物技术与医药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基因技术在种子、农药领域的应用,积极发展生物农业和生物制造业,提升生物能源和生物环保产业竞争实力。到2020年,力争生物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亿元,齐鲁制药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亿元,新增医药物流基地营业额过100亿元的1家,过50亿元的3家;药品销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过50亿元的2家。(牵头部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先进材料。发挥新材料产业园产学研融合创新载体功能,打造区域性先进材料科研成果孵化、转化和产业化基地。依托山东天岳和晶正电子,重点发展第三代宽禁带半导体晶体和纳米级铌酸锂单晶薄膜材料等光电子材料,完善器件制造与终端应用环节,建设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碳化硅半导体产业和光电子产业基地。加大生物基碳源石墨烯等战略前沿材料的研发力度,推动实现工程化和商业化应用。加快发展电池材料、膜材料、胶体材料、特种功能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高性能轻质硬合金材料等产业。建立健全以材料创新助推产业创新的政策扶持机制,促进设计、工艺、制造、服务等环节协同创新,加快形成新材料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的联动发展格局。到2020年,力争先进材料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亿元,圣泉集团主营业务收入过100亿。(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六)产业金融。加快金融改革与创新步伐,推动金融运行机制、金融产品、金融业态和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发展,争取建立国家级济南产业金融发展综合试验区,促进产业金融融合发展。建设以济南中央商务区为核心,以金融集聚区为基地,金融实力显著增强、融资规模不断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明显提高、金融机构加快集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突出、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金融中心。推动建立“一带一路”及国际产能合作城市信用联盟,打造区域性征信产业发展高地。到2020年,力争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200亿元,生产总值占比达到12%左右;上市公司总数达到4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240家;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460亿元,普惠金融发展总量规模达到8000亿元。(牵头部门:市金融办)
(七)现代物流。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创新物流模式为核心,以物流园区建设和物流企业培育为重点,以深化改革、项目建设和资源整合为抓手,加快推进物流园区规划建设,着力改善物流发展环境,大力发展新兴特色物流,培育壮大物流企业,全面提升物流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信息技术在现代物流行业的应用,加强物流技术与现代商业模式融合创新,推动现代物流与制造业、商贸业、农业有机融合、协同发展。支持铁路口岸建设及中欧班列运行,打通国际物流大通道,强化新亚欧大陆桥重要支点作用。到2020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信息通畅、管理规范、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区域性物流信息交易中心、资金结算中心、总部集聚中心、货物集散中心,成为立足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服务全省及周边区域,面向全国乃至全球的重要物流节点城市和全国区域性物流中心城市;现代物流业实现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大规模发展,力争社会物流总额达到3.5万亿元,规模以上物流企业达到400家,其中营业收入过亿元企业50家。(牵头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八)医疗康养。积极发展医疗健康服务业,加快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建设,推进精准医疗,以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多元化、智能化医疗健康服务为切入点,促进居民健康消费需求由单一的治疗型向疾病预防保健型、健康促进型转变,多渠道、多层次满足居民医疗健康消费需求。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拓展养老服务领域,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全力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形成若干规模较大的养老产业集团和服务连锁机构。依托“阳光大姐”品牌,推动传统家政企业拓展健康养老服务新领域。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创新体制机制,扩大社会参与,增加市场供给,提高消费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体育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逐步形成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体育产业体系和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体育消费市场。到2020年,力争规模以上健康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民政局、体育局)
专栏国际医学科学中心位于槐荫区西部新城,规划面积35平方公里。以“立足山东、辐射全国、面向国际”为定位,集中优势资源,突出强势学科,建设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健康旅游、康复医养于一体,布局合理、设施一流的现代化综合医学服务中心,将我市打造成全国医学领域首屈一指的产、学、研高地。
(九)文化旅游。支持山东影视集团发展,促进新闻出版等传统行业与新媒体及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创意设计、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文化旅游等新兴文化业态,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发展质量效益,为建设文化强市、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到2020年,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350亿元,文化企业数量达到3万家以上,其中年业务收入过10亿元的达到10家以上。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以建设国际旅游名城为目标,以泉水旅游为灵魂,积极发展名泉观光体验、生态休闲度假等旅游产品,实现泉水由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不断提升“泉城济南”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到2020年,力争旅游消费总额达到1100亿元,五星级饭店达到10家以上,
(十)科技服务。充分发挥数据科学中心等平台载体作用,推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发展,提升我市科技服务业规模效益、市场影响力与品牌竞争力,助推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积极培育创意经济,支持工业设计、规划设计、建筑与环境设计、文化创意设计等领域加快发展,促进设计服务专业化、集成化、规模化,全力打造区域性设计服务集聚中心。培育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加强知识产权市场运营服务,促进知识产权资源的交易和转让;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增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推进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市场化运营,提升标准化研究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培育第三方的质量和安全检验、检测、计量、认证技术服务。强化绿色环保消费理念,拉动节能环保市场需求,发展一批具有核心技术的专业服务机构,形成节能环保服务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研发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科技转化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基地载体与科技交易市场建设,推动科技经济一体化进程。到2020年,力争科技服务产业营业收入突破1000亿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四、强化政策支持
围绕推动十大产业做大做强,实施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本链、政策链五链统筹,充分发挥政府统筹规划、政策支持、营造环境、优化服务的引导和保障作用,在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的同时,加大对十大产业在成长培育、融资需求、土地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持续优化产业发展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十大产业整体实力与综合竞争力,夯实“四个中心”建设的产业基础。
(一)支持产业集群发展。
1.加快骨干企业培育壮大。鼓励十大产业领域企业做大做强,发挥产业扶持资金引导作用,对在我市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法人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5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十大产业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成长。促进中小微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对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均在我市的新增“小升规”法人企业,3年内每年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加强小微企业名录库建设,集中公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
3.推动产业链延伸合作。支持十大产业领域的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市场拓展、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联合开展本地化示范工程建设和对外投标活动。对我市大型法人企业配套采购本地企业产品的,以上年度实际采购结算额为基数,按当年新增采购额的1%给予奖励。(十大产业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4.支持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对引进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十大产业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对市场前景好、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强、地方经济发展支撑力大的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确定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发改委、财政局、十大产业各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
5.扶持总部经济和平台型企业发展。总部法人企业在我市新购、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建房核算成本或购房合同价格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完善核算办法,支持总部法人企业在我市集中核算、汇总纳税。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原则上每家企业不超过5人)参照《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泉城双创”人才计划的意见》(济发〔2016〕20号)享受工商、税务、海关、银行、教育、卫生、户籍等绿色通道待遇,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指定的市级医疗机构享受医疗优先待遇。市教育局建立学生转(入)学(园)绿色通道,为符合入学条件的总部企业未成年子****先协调安置入学(园)。年纳税地方留成超过1000万元的总部企业,其员工享受“就业即落户”政策。新设立总部法人企业的高管人员(原则上每家企业不超过5人),前3年每年给予50-200万元工作补助。金融总部企业按金融中心建设有关政策执行。鼓励平台型企业发展,根据对地方中小企业支持服务情况,每年确定10家重点平台型法人企业,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资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县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6.实施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制度。使用创新券对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含创客)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的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给予补贴;使用服务券为小微企业和部分“个转企”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提供补贴;使用活动券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公益性服务补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
7.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对十大产业领域新升级为国家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
(二)拓宽产业融资渠道。
1.统筹发挥各大平台载体作用。做大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规模,整合部分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兼并、盘活部分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扩大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资产总额,进一步提高融资能力,同时引入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等省属产业投资平台,撬动社会资本、吸引金融资本参与投入,打造百亿级产业发展基金,综合运用股权、债权等多种投资运作方式,助力十大产业特色园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发展。济南财金投资控股集团要充分发挥母基金支持实体经济的放大作用,重点围绕十大产业进一步明确资金投向。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对投资我市十大产业的基金,政府提供一定比例的劣后级资金。加大对十大产业股权投资力度,政府财政资金收益视项目情况可按50%比例让利给金融机构或注册地在济法人企业。(责任单位: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济南财金投资控股集团,市发改委、财政局)
2.推行企业贷款贴息。对十大产业法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为1-3年;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法人企业给予融资费用(含贷款利息和担保费用)补贴,每家企业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和县区按比例分担。(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金融办,各县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3.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完善市、县区两级政策性担保体系,2017年年底前,年生产总值300亿元以上的区及济南高新区分别至少成立1家资本金5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其他县区分别至少成立1家资本金3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对担保业务给予补助,每家担保公司每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业务增量部分给予奖励,每家担保公司每年奖励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和县区按比例分担。(责任单位:市金融办、财政局,各县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4.积极推广“PPP”模式。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支持民营资本投资产业发展载体、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建设,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医疗康养等兼具公共服务功能的产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三)强化产业用地保障。
1.优先安排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强化土地统筹利用,对属市级重点项目的十大产业项目,在用地指标和年度供地计划中优先安排。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有利时机,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对政府收回的各类低效用地,优先安排用于经认定的重点产业。(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2.多种方式供地减少企业用地成本。针对重点产业项目实行多种供地方式,除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规定,以划拨方式供地外,鼓励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对列入我市重点支持的产业用地,均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以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土地涉及招拍挂的,招拍挂程序应在租赁供应时实施,租赁期满经所在园区、相关主管部门认定达到约定的投资强度、投资总额以及节约集约用地等要求的,可转为出让土地。工业项目缩短出让年期,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意见(试行)》(济政发〔2016〕23号)关于弹性年期出让的相关规定供地。出让土地依法需以招拍挂方式供应的,在公平、公正、不排除多个市场主体竞争的前提下,可将所在园区、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的产业类型、生产技术、产业标准、产品品质要求作为土地供应前置条件。(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十大产业各牵头单位)
3.支持重点工业项目用地。对属市级重点项目、重点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同类工业用地市场价的70%(高于相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的70%及土地成本)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
鼓励重点工业项目利用原有土地进行改造开发。原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改造开发后提高厂房容积率但不改变用途的,可不再增缴土地价款。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现有制造业企业通过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用地结构增加服务型制造业务设施和经营场所,其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原总建筑面积15%的,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土地,但不得分割转让。
支持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科技企业孵化器,供中小企业进行生产、研发、设计、经营等多功能复合利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项目用地符合工业综合项目相关条件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可按济政发〔2016〕23号文件关于工业综合用地的相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规划局)
4.支持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用地。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荒滩、荒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无线通讯基站等用地面积小、需多点分布的新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可采取配建方式供地。在供应其他相关建设项目用地时,根据城市规划和产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使用条件,土地供应后,由相关权利人依法明确配套设施用地产权关系;鼓励新产业小型配套设施依法取得地役权进行建设。(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规划局)
5.支持现代物流项目用地。在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等产业集聚区内,规划建设物流设施用地,参照工业仓储用地有关政策执行,并适当保留部分工业综合用地。对符合条件的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实行差别化使用年期供应政策,按照我市实施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有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规划局)
6.支持旅游业项目用地。旅游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中,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用途混合且包括经营性用途的,应当采取招拍挂方式供应。具体供地政策以及乡村旅游、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旅游、研学旅游等新业态旅游用地政策按照《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国家旅游局等11部委《关于促进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旅发〔2016〕148号)等文件执行。(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规划局、旅发委)
7.支持文化产业、健康服务业等项目用地。对符合国家相关产业用地政策,利用存量房产发展文化创意、科技服务、健康服务、互联网+、创业创新平台等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在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土地用途的过渡期支持政策。过渡期满符合相关条件,需办理改变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权类型的手续时,除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的可保留划拨外,其余符合城市规划的可以协议方式办理。(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局、规划局、卫生计生委)
8.支持养老服务业项目用地。切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按照每张床位5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专项用地指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在办理供地手续时,土地用途确定为医卫慈善用地。非营利性(由主管部门认定)养老服务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地,原则上以租赁方式为主。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经批准转为营利性的,可以办理协议出让(租赁)土地手续。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养老设施建设,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可以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民政局)
(四)加强产业人才支撑。
1.加强产业人才引进。开展十大产业人才需求预测研究,建立全球产业领军人才信息库,开发网上产业人才需求对接平台,健全“线上线下”精准对接机制。聚焦十大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突出“高精尖缺”,加强靶向引才,重点引进一批站在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具有国际视野、能够突破关键技术推动产业转型的高端领军人才。泉城“
2.推动产业人才培养。实施泉城产业领军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支持本地人才聚焦十大产业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引领产业提质增效。统筹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开发,完善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模式,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多方协同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树立“大人才观”,充分发挥省会高校院所人才智力资源优势,搭建产业协作共建、科技联合攻关、人才联合培养平台。畅通人才双向流动渠道,支持高校院所优秀人才向产业园区、重点企业有序流动,鼓励高校设立产业教授流动岗位,聘任产业领军人才校内兼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加强金融人才、物流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引进培养一批高素质、创新型、国际化的金融、物流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机制,调整优化市属高校学科专业设置,构建与十大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特色专业体系。完善“金蓝领”计划、现代学徒制等技能培养体系,加快培养企业亟需的高技能产业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十大产业各牵头部门)
3.优化用才留才环境。加快产业人才发展平台载体建设,规划建设济南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打造十大产业人才集聚区和科技成果转化及高端产业发展示范区。建立健全产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在企业注册登记、职称申报、医疗保健、社会保险、居留、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大力推进国际医院、国际学校建设,构建现代化、国际化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商局、卫生计生委、公安局、教育局、住房保障管理局)
(五)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1.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凡有审批需求的市级重点建设项目、重点预备项目,全部实行“绿色通道”审批服务,优化重构再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大力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探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市场主体监管平台和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建立业主承诺、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变事前监管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实行综合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发件,进一步完善提升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运行模式,提供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城乡建设委、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降低生产要素成本。以推动大用户直供电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供电体制改革,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制定促进建设项目水、电、气、暖等公用工程及时配套的具体办法,实行公用工程配套企业承诺制,加快产业项目建设进度。对新落户省级及以上园区的十大产业省市重点项目,根据需要对我市拥有自主权的收费项目予以缓减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市政公用局,济南供电公司等)
3.支持物流企业发展。对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均在我市的达到一定规模的物流法人企业,前3年内按其对地方发展贡献的80%予以资金扶持,第4、第5年按其对地方发展贡献的50%予以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
4.鼓励质量品牌建设。对新获中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的法人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法人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获行政认定山东名牌、济南名牌的法人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财政局)
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鼓励和支持企业以商标、著作权、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出资,促进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等中介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行业自律,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五、抓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重大产业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十大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工作,牵头制定重大政策、决策重大项目、研究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调度部署等具体工作。建立重点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二)抓好责任落实。十大产业发展牵头部门要依据本计划研究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配合部门及责任分工,将相关任务指标分解至各县区,抓好督促调度和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各项扶持政策的责任部门负责相应政策的实施细则制定及落实工作。
(三)严格督促考核。动态跟踪本计划实施情况,细化工作标准,严格工作要求,强化奖惩机制。建立台账、全程督导、定期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挂牌督办,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