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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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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创新发展消费金融行动。

具体目标。加快设立和发展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专业消费金融机构,积极推进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打造全国消费金融创新领先城市,到2022年,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型消费金融机构。

推进措施。(1)推动完善消费金融组织体系。鼓励银行机构围绕新消费领域,设立特色专营机构,完善产品配置、金融服务、流程制度等配套机制。积极发展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等专业消费金融机构,针对细分市场提供特色服务。(2)打造区域支付结算中心。提升消费金融结算功能,促进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规范发展,加快发展国际结算业务,促进跨境电商结算服务便捷高效。(3)促进消费金融模式创新。鼓励银行机构创新消费信贷发展模式,研发标准化网络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打造自助式消费贷款平台。支持租房消费、养老消费、绿色消费、休闲旅游消费、教育文化体育消费等重点消费领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大力发展个人汽车、消费、信用卡等零售类贷款信贷资产证券化。(4)优化消费金融发展环境。加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形成良好的消费金融发展环境。

重点项目。一是支持泉汇消费金融公司项目筹建。积极推动齐鲁银行拟出资的泉汇消费金融公司的申请设立工作。二是支持豪沃汽车金融公司做大做强。依托重汽集团,支持豪沃汽车金融公司拓展业务经营范围,打造成为具有全国或区域影响力的汽车金融公司。三是培育消费金融服务公司。培育一批零售场景消费金融与场景信用服务商。四是健全消费金融征信体系。扩大信用信息来源,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发挥各类信用信息系统对消费金融的强大支持作用。

15.大力发展金融科技行动。

具体目标。加快建设金融科技运营载体,完善金融科技生态圈,集聚一批大数据、区块链、量化投资、智能金融、数字征信等金融科技企业,确立济南金融科技区域一流、全国领先的地位。到2022年,逐步形成以济南高新区软件园、临港经济示范区、创新谷为核心的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区,加快培育一批快速增长的瞪羚企业,推动一批企业成长为独角兽企业和行业隐形冠军企业。

推进措施。(1)加快金融科技集聚载体建设。支持济南高新区软件园、临港经济示范区、创新谷等吸引大数据、区块链、量化投资、智能金融、数字征信等国内外新型金融科技企业落户发展,打造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区。(2)加快金融科技独角兽企业培育。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在金融科技领域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入库,开展重点培育,提高精准服务,在技术研发投入、投融资、工业(商业)用地、人才引进、企业上市等多方面给予重大支持,打造一批金融科技独角兽企业。(3)提升金融机构科技运营水平。鼓励本地金融机构利用金融科技手段,进行业务流程再造、金融产品创新和内部风险控制。鼓励管理规范、实力雄厚的金融科技企业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组改造,发起或参股各类地方金融机构。(4)加强金融科技生态圈建设。大力引进和建设一批金融科技孵化平台、创客空间、产学研合作基地,加强对金融科技企业的投资、孵化,探索建立金融科技服务联盟,打造一流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圈。

重点项目。一是实施金融科技独角兽培育计划。支持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等金融科技企业做大做强,遴选一批金融科技领域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加入独角兽培育计划库。二是研究设立金融科技产业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研发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初创期、成长期金融科技中小企业。三是加快建设金融科技广场。整理相关物业,建设金融科技广场,集聚一批金融科技孵化器、金融科技创新企业。四是构建金融科技联盟。与腾讯、阿里巴巴深入合作,建立地方金融机构金融科技联盟,营造金融科技良好生态。五是实施金融机构科技运营水平提升计划。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支持齐鲁银行、济南农商行等本地法人金融机构通过设立金融科技研发子公司(实验室)、加强与金融科技企业合作等方式拥抱和应用金融科技,提升业务创新和运营能力,降低运营成本。

(四)产业空间布局优化工程。

16.核心载体加快建设行动。

具体目标。围绕高端金融资源集聚需求,高水平规划建设济南中央商务金融核心集聚区,到2022年,济南中央商务金融核心集聚区建成并投入运营,形成全国一流的空间载体、产业布局、金融集群、产融生态,把济南中央商务区建设成为全国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济南金融城”。

推进措施。(1)高标准建设济南中央商务金融核心集聚区。对标纽约华尔街、伦敦金融城、上海陆家嘴金融城、北京金融街等国内外金融集聚区建设最高标准,加强济南中央商务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商业物业开发,把握“举全市之力打造济南中央商务区”机遇,以国际化标准推进产业体系、配套设施、社会服务全面提升,把济南中央商务区建设成为全国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济南金融城”。推动济南中央商务区以承载国家级金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不断完善公共服务,构建适应高端金融创新发展的软硬件环境。(2)优化金融核心集聚区建设运营模式。设立市级“金融城招商委员会”,研究制定《济南金融城管理办法》和专项优惠政策,统一入驻标准和招商政策,加强对金融核心集聚区建设、招商、运营和管理的统筹协调。探索建立金融税收分享和指标分成机制,引导各区优质金融资源向金融核心集聚区集中,充分调动各区县参与金融核心集聚区建设、引进金融机构的积极性。(3)加快集聚高端金融资源。强化济南产业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空间载体地位,发挥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叠加优势,综合运用物业置换、物业代建、租房补贴等多种方式鼓励市内各类金融总部迁入金融核心集聚区。积极引进总部金融、国际金融、财富管理、金融监管、金融控股、金融要素市场等高端金融业态和机构入驻金融核心集聚区,进一步提升金融集聚层级。

重点项目。一是加快重点商业楼宇建设。推进绿地、华润、平安等项目建设,尽快形成一批高品质写字楼、高端商务酒店、高档商业及文化娱乐设施,筑牢产城融合发展的产业载体支撑。二是打造一批精品专业楼宇。打造“创投大厦”“基金大厦”“金融科技大厦”“互联网金融大厦”等专业特色楼宇,促进金融产业合理集聚。三是组建市级“金融城招商委员会”,加强对金融核心集聚区建设、招商、运营和管理的统筹协调。四是出台济南金融城管理办法。统一入驻标准和招商政策,探索各区分享金融税收和分成金融指标的机制。

17.一谷一园优化提升行动。

具体目标。推进汉峪金谷、山东新金融产业园进一步优化金融空间布局,提升金融产业能级,到2022年,汉峪金谷、山东新金融产业园构建起集聚特征鲜明、产业布局合理、市场主体活跃、管理服务高效的金融产业集聚区,形成“一城一谷一园”三大金融集聚区功能互补、错位发展格局。

推进措施。(1)推进汉峪金谷建设科技金融产业园。推进汉峪金谷稳步发展银行、保险、证券、财务公司等传统金融业态,着力发展创投基金、融资租赁、商业保理、金融科技等金融新业态,大力探索传统金融与新兴金融协同发展、金融产业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打造具有高新特色的生态赋能型金融服务体系,把汉峪金谷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金融中心。优化提升公共服务,大力建设创投孵化器,培育孵化一批优秀创业投资主体和有实业功底的行业投资人。加大金融招商力度,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发挥重点金融机构的引领示范效应,打造汉峪金谷“金融亿元楼”集群,成为济南金融业载体“新名片”。(2)支持山东新金融产业园做大做强。推进山东新金融产业园利用挂牌省级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区和省政府引导基金集聚的独特优势,围绕股权投资产业“募、投、管、退”环节深化企业服务,加快引进和孵化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股权投资机构,进一步拓展空间范围、提升产业层级,努力发展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股权投资产业发展高地和区域新兴金融产业集聚区。创新山东新金融产业园管理运营体制和招商引资模式,探索组建市场化产业园发展运营公司,大力引入社会主体提供优质园区服务,加快推进品质园区建设。

重点项目。一是规划建设汉峪金谷创投孵化器。利用汉峪金谷新金融大厦的空间资源,引入高水平运营商,大力建设以孵化创业投资主体(天使、VCPE等)为使命的孵化器,培育壮大高新创投产业。二是打造汉峪金谷“金融亿元楼”集群。依托产业、空间、配套综合优势,招引一批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金融机构,培育10座以上纳税过亿元金融楼宇。三是规划建设山东新金融产业园二期工程。支持山东新金融产业园拓展空间范围,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四是上线山东新金融产业园大数据服务平台。通过大数据平台建设,及时掌握股权投资企业“募、投、管、退”各业务环节面临的问题并提供针对性服务,强化股权投资企业与实体经济项目有效对接,推进机构有效合作和园区协同发展等。五是支持山东新金融产业园创建省级示范园区。争取省级园区先行先试政策。

18.特色金融布局完善行动。

具体目标。依托济南市“东拓、西进、南控、北跨、中疏”的总体空间发展框架和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开发建设契机,支持各区县遵循金融集聚市场规律,高水平建设一批新兴金融集聚区,到2022年,形成“一地一特色”的金融产业空间布局,打造济南金融产业空间布局新亮点和增长极。

1)加快环山大金融走廊建设。依托山东大学金融智力资源,突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功能,加快历城区金融大厦、洪楼资本谷、基金蜂巢产业园等特色载体建设,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和新兴金融业态集聚发展,高水平建设全省民资支持双创试验区,打造环山大金融走廊。(2)规划建设西客站金融商务新区。发挥槐荫区交通枢纽、自然环境、城市空间等优势,依托西客站片区开发高水平规划建设金融商务新区,重点发展会展金融、文创金融、消费金融、财富管理等金融业态,积极承接京沪金融资源外溢。(3)规划建设天桥新型金融孵化功能区。支持天桥区利用济南城市空间拓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机遇,依托黄台商业综合体建设新型金融孵化功能区,以特色产业为依托、金融孵化为手段、科技创新为支撑,促进现代新兴金融业态集聚。(4)规划建设西部新城金融后台服务聚集区。挖掘济南西部新城土地优势和大学城的人才优势,按照集约、高效、国际化标准重点打造西部新城金融后台服务聚集区,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后台服务中心进驻,聚集数据中心、清算中心、银行卡中心、呼叫中心、灾备中心、支付系统、后勤保障等各类后台服务机构,形成金融前、后台产业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推进济南成为国内重要的金融后台基地。(5)黄河高端产业金融集聚区。依托黄河生态景观风貌带生态资源优势,在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高端产业金融集聚区,集聚集约高端产业金融资源,推动产业、金融、生态、文化协同发展,打造现代绿色智慧金融集聚区。

重点项目。一是历城龙湖清科基金小镇项目。2018年年底前完成设计规划招商方案,2022年年底前投入运营。二是槐荫金融商务新区项目。推动槐荫区在西客站片区选址建设金融商务新区,2019年年底前完成规划,2022年年底前部分投入运营。三是天桥新型金融孵化功能区项目。推动天桥区依托总部商务中心建设高水平规划建设新型金融孵化功能区,2019年年底前完成规划,2022年年底前部分投入运营。四是西部新城金融后台服务集聚区项目。尽快确定规划选址,明确建设模式和方案,争取2020年年底前启动建设,2022年部分投入运营。五是黄河高端产业金融集聚区项目。加快开展项目选址,2020年前完成项目规划,2022年前项目开工建设。

(五)金融生态示范工程。

19.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

具体目标。全面落实“信用济南”建设,政务诚信监督体系不断健全,政务诚信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企业信用明显提升,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市场全面发展,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到2022年,建成全市统一的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金、企”间信息便捷共享,“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发挥作用,金融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推进措施。(1)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失信惩戒、政务高效原则,完善政府权责清单,优化政务诚信市、区(县)督导机制,人大、政协、监察机关的横向监督机制以及社会舆论监督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在政府服务、政府举债、招商引资、招标采购、与社会资本合作等领域,主动守信践诺,不断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2)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引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信用“红黑名单”运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积极培育诚信的市场活动主体。(3)着力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创建去中心化管理模式,依托信用济南网,推动税务、工商、财政、发改等政府部门政务信息、金融监管机构及民间征信机构信用信息有条件共建共享,打造济南金融发展信用信息综合枢纽。

重点项目。一是全面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不定期开展联合奖惩专项行动。二是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托济南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加快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三是开展信用示范试点。纵深开展“信用区县”“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加大对信用区县的金融政策倾斜力度,以点带面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是探索建立金融领域数据互联共享机制。开发建设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力争实现与人行省域征信服务平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打破数据藩篱,建立全市统一的金融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20.金融法治体系完善行动。

具体目标:推进济南金融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建立良好金融司法体系和金融市场竞争秩序。到2022年,完成金融犯罪侦查支队、金融法庭等专门金融执法机构建设,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

推进措施:(1)加强金融司法体系建设。建立专门的金融司法机构,提高金融案件处理效率。健全完善金融案件查处的联动机制,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与司法部门沟通协作,实现情报共享,加大金融司法的执法力度,有效打击金融领域犯罪行为。(2)提高金融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对执法、司法人员金融知识和业务的培训,引进和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金融法律人才,提升金融执法与司法水平。

重点项目:一是建立济南金融法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组建由市人大、市政府相关法制部门、司法机构、行政执法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定期开展信息沟通,研究分析金融司法建设重大问题,领导和推动济南金融法治建设。二是推动设立济南金融法庭。加强金融案件集中和专业化办理,提高金融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

21.地方金融监管优化行动。

具体目标。推进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和制度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部门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建成适应金融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2019年年底前,上线济南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平台及金融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地方金融组织的实时监管和风险监测。

推进措施。(1)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职能。强化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统一监管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实施统一集中管理,完善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2)加强金融监管与执法联动。推动市金融、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动监督执法,重点加强对以金融创新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行为、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等金融犯罪的打击和整顿。(3)完善金融监管手段。借助大数据系统和第三方中介机构,进一步提升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水平,增强金融监管科学性和准确性。

重点项目。一是建立多部门联动综合执法体系。构建由市金融、工商、公安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市级金融监管与联合执法体系,加强监督与执法配合联动,提高打击犯罪效率。二是加强金融监督管理局信息系统建设。综合借助科技手段和专业中介力量,全面优化济南市金融监管局信息系统,提升各职能部门信息化、智能化监督管理能力。三是探索构建“沙盒监管”模式。加强监管科技应用,加快构建具有济南特色的“沙盒监管”模式,应用科技技术手段提供优质的金融监管服务。四是搭建地方金融组织统一监管平台。加强对私募投资基金以及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要素交易平台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

22.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行动。

具体目标。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大力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2020年,上线运行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成立金融风险防控中心。到2022年,形成全面的金融风险防范组织与体系,建成以“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统一协同、依法有效”的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协调合作机制。

推进措施。(1)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协作机制。建立济南市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对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领导决策和统筹协调。加快构建以“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统一协同、依法有效”的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协调合作机制。(2)加强金融风险排查。定期开展金融风险摸排,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市场的金融风险情况,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策”的原则做好风险分类处置工作。(3)加强金融风险预警监测。建立统一的金融风险防控组织,搭建信息监测与资金监控于一体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实时收集地方金融业态的基础信息,有效监控和管理资金流动、开展风险预警。(4)完善金融风险化解和处置机制。完善多元化地方风险救助体系,探索设立地方性金融风险处置资金,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联扶、联防、联控金融风险应对和化解机制,形成化解金融风险的“济南模式”。(5)积极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对企业经营中因流动性困难导致的贷款违约形成的不良记录,主动协调各方,采取化解措施,切实解决好企业资金链问题。

重点项目。一是出台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办法。明确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的组织分工、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二是推动建设济南地方金融大数据。整合政务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各类金融机构信息,建设济南地方金融大数据云,发挥金融大数据对重大金融案件跟踪管理、分析预警、存证服务等功能。三是研究设立济南金融风险处置资金。研究由财政资金和地方金融机构风险准备金共同出资设立地方性金融风险处置资金,完善风险处置资金保障机制。四是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降低企业负债率和融资成本,促进股权多元化,防范企业债务风险。

23.政府服务水平提升行动。

具体目标。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科学设置准入门槛,强化金融监管,最大限度发挥政府统筹与服务引导功能,提升金融发展软环境。

推进措施。(1)深化金融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简政放权,聚焦金融服务专项改革,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强政策引导,合理确定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2)完善现代金融发展政策体系。加强对已有各类金融产业政策的梳理和评估,重点优化完善金融科技、科技金融、私募基金、绿色金融等业态和机构发展政策。(3)创新产业扶持资金运作模式。改革产业资金支持方式,构建成本补贴、风险补偿、投资引导以及专项奖励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

重点项目。一是鼓励金融创新。引导鼓励金融创新意识,丰富金融创新内容,扩大金融改革创新领域,对金融创新成果经评定后给予一定补助。二是不断修订和完善支持现代金融产业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驱动和引导作用,支持各类金融企业创业和发展。

(六)金融开放推进工程。

24.外资金融机构引进行动。

具体目标。积极争取国家金融开放政策率先在济南落地实施,到2022年,吸引10家以上知名国际金融机构总部、区域总部或功能总部等落户济南,形成国际优质金融资源集聚态势,显著提升我市经济外向度和金融国际化水平。

推进措施。(1)积极落实国家放宽银行业外资市场准入政策。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要求,取消在济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外国银行在济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在提交开业申请时一并申请人民币业务。支持商业银行在济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鼓励在济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支持在济外国银行分行开展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含外国政府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债券)业务。(2)积极落实国家放宽证券业外资股比及业务范围限制政策。支持外资在济设立持股比例达到51%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争取进一步放宽或取消证券机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合资券商扩大业务范围,大力发展经纪、咨询等证券业务。(3)积极落实国家放宽保险业外资市场准入政策。支持外资在济南设立持股比例达到51%的合资人身险公司,争取进一步放宽或取消人身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推进外资保险经纪公司扩大经营范围,统一内外资优惠待遇。(4)促进外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大力支持外资非银行支付机构、外资征信机构、保险代理、保险公估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来济发展。(5)支持外资投资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在国家有关对外资投资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引进境外专业投资者参股控股本地法人金融机构。

重点项目。一是推动设立中外合资持牌金融机构。推动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联合外资发起设立外资控股、参股的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公司。二是积极争取境外知名证券交易所在济南设立代表处。便利本地企业与境外知名证券交易所的联系,推动本地企业境外上市融资。三是以安顾保险集团为纽带,促成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在济南设立分支机构。四是积极推动外资银行在济南设立中国总部、区域总部、功能总部。

25.跨境金融便利促进行动。

具体目标。力争到2022年,我市跨境金融便利化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跨境资金结汇使用更便捷、结算成本更低、跨境投融资渠道更丰富,跨境金融服务水平全国领先。

推进措施。(1)深化跨境结算便利化改革。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简化资金池管理,允许经审核真实、合法的电子单证办理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业务。积极争取开展自由贸易账户试点,探索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创新,为科技企业、个人投资者及境外机构提供投融资结算便利。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业务,支持银行直接或与支付机构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收支结算便利化服务。(2)支持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主动争取承担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点,大力支持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境人民币担保、跨境人民币租赁、跨境金融资产转让等人民币结算业务,打造跨境人民币结算重要节点。(3)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争取国家改革试点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探索开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合格境外一般合伙人(QFG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以及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等跨境业务试点。

重点项目。一是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允许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货物贸易收入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二是积极争取资本项目收入的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可凭支付指令直接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收入的相关支付。三是支持银行机构直接或与取得相关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为企业和个人电商提供本外币收支和结售汇业务;简化个人电商开立外汇结算账户流程,且不受个人年度等值5万美元总额限制。四是推进山东省区域股权市场与国外股权市场相关业务合作,积极推动企业自韩国商业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试点。五是研究设立中外合作基金,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与政府和社会开展资本合作。六是依托济南交通物流枢纽优势,以“中欧班列”货物贸易为试点,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基于陆上运输、多式联运的国际贸易融资结算新模式,促进陆上贸易结算融资便利化。

26.金融国际影响提升行动。

具体目标。济南产业金融中心国际知名度与美誉度显著提升,力争在2019年入选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备选城市,2020年前正式入选榜单。到2022年推动20家以上企业赴境外上市,支持企业跨境并购优质资源,提升济南企业海外知名度。

推进措施。(1)加强国际会议论坛举办。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国际级金融会议、论坛,邀请各国政要、国际金融组织代表、知名专家学者、金融业界人士共商金融产业发展,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增强产业金融中心凝聚力和影响力,在国际金融市场擦亮“济南名片”。(2)加大济南产业金融中心城市的全球推介力度。增强金融中心城市国际交往能力,积极开展公共外交和民间外交,定期在境外金融中心举办城市形象宣传推介会、金融展会,向世界展示济南“宜业宜居”的金融中心形象。(3)着力提升法人金融机构国际影响力。大力支持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海外分支机构发展,开展海外并购,加强国际合作,提升海外知名度。

重点项目。一是高水平举办中国(济南)产业金融国际论坛,打造产业金融“达沃斯”,成为产业金融中心的靓丽名片。二是争取加入全球金融中心指数。力争2019年年底前入选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备选城市,2020年年底前正式入选榜单。三是举办全球金融科技创客大赛,发掘金融科技人才,孵化优质金融科技项目,推动济南金融科技发展;推动全球金融科技实验室(济南基地)项目落地。四是积极筛选境外优质标的,支持市属国资与驻济优秀企业参股、控股境外金融控股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及中国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境外金融机构。

27.金融交流合作深化行动。

具体目标。建立与国际知名金融中心、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民间组织以及科研机构间通畅稳定的合作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承接一批京沪金融资源外溢转移。

推进措施。(1)巩固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成果。巩固和提升与德国、韩国在小微金融、住房金融、科技金融领域合作成果,在有条件、有基础的区县高标准规划建设若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际金融合作园区。(2)加强国际金融民间交流。鼓励行业协会、民间金融组织、金融研究机构、智库等加强与国际知名金融中心相关机构的合作,建立畅通交流合作机制。(3)积极承接京沪深外溢金融资源。抢抓高铁航空时代机遇,充分发挥济南区位优势与要素禀赋优势,承接京沪深外溢金融资源转移,吸引一批大型金融机构后台中心、培训基地以及相关金融服务支持机构落户济南。

重点项目。一是加快建设济南产业金融国际(香港)工作站。二是签署金融中心交流合作协议。推动与上海、北京、深圳金融监管和服务部门签订交流合作协议,互派干部挂职、定期召开交流会。三是建立与本地金融监管部门和区域内系统性重要银行定期交流会商制度。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

(七)金融人才支撑工程。

28.金融人才引进扩大行动。

具体目标。集聚海内外高层次、创造性优秀人才,到2022年,金融人才规模与结构更加合理、人才素质大幅提高、国际化特征更为明显、发展环境更具优势,成为全国知名的“人才目的地”。

推进措施。(1)以优质公共服务吸引人才。积极打造优质公共服务环境,率先建设一批国际标准、国内一流的高等院校、幼儿园、中小学、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实物与补贴并重的多元化住房保障,吸引高端金融人才集聚。(2)拓宽人才招引途径。借助海内外人才联络站、高端猎头机构、商会协会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人才引进。(3)明确人才引进重点。加强对紧缺专业人才、金融创业团队、行业领军人才、大学生的引进力度。

重点项目。一是建立金融人才信息库。结合济南金融产业发展态势及未来发展趋势,建立人才开发目录,明确人才引进和培养重点,强化政策倾斜力度。二是提升人才配套环境。吸引国际著名高等院校与政府合作设立分校、分院、研究生院等,力争每年1-2个项目落地;依托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建设,吸引全球高端医疗机构在济南设立分院和研究中心,力争每年有12个项目落地;高水平建设一批国际化幼儿园、中小学,力争每年有35个项目落地;按照“宜居宜业”“产城融合”的标准,打造“国际人才社区”,创建外国人才小镇。三是实施“泉城人才服务金卡”制度。对持有“泉城人才服务金卡”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入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人才安居、出入境和居留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四是加强对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金融理财师(CFP)、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等国际资格认证证书人才的引进,完善引进长效机制,到2022年持证人数力争突破1万人。

29.金融人才培育创新行动。

具体目标。构建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体系,注重“复合型”金融人才培养,开拓本土金融人才国际视野,到2022年,为济南培育一批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人才。

推进措施。(1)探索金融人才培养新模式。支持高校与金融机构、金融协会合作建设特色学院、培训基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完善校企联合培养机制,探索新时代金融人才培养的产教融合新模式。(2)大力引进优质金融教育培训资源。引进和培育一批高端金融培训机构,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接受再教育、再培训给予政策倾斜。(3)提升领导干部金融专业水平。组织市、区(县)两级政府金融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赴境内外金融中心培训学习,努力提升领导干部的国际视野和金融专业水平。(4)加强金融监管人才储备。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定向选调、脱产进修等多种方式储备一批熟悉新金融业务发展的专业人才,打造一支专业、精干、与时俱进的地方金融监管队伍。

重点项目。一是实施“金融干部培训计划”。市、区县两级政府金融相关部门处级以上干部每人每年接受一次不少于1周的金融专业培训,支持干部脱产参加金融专业继续教育。二是实施金融监管人才储备计划。重点储备一批金融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创新意识强的监管干部。三是建设一批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山东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等高等教育资源优势,联合国内外金融机构建设一批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人才孵化器,到2022年新增30个人才培养基地。

30.金融人才交流强化行动。

具体目标。打通政企学研金融人才交流通道,健全金融决策咨询机制,搭建联结全球的山东籍金融人才信息交流平台,到2022年,形成完善实效的金融人才交流体系。

推进措施。(1)完善金融人才跨区域、跨部门交流机制。进一步提升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干部双向挂职交流的范围和频次,加强与香港、新加坡、上海、北京、深圳等金融中心城市人才交流,提升干部的国际化视野和创新思维。(2)完善智库人才交流机制。邀请国际知名智库、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专家参与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产业金融智库,促进信息交流共享与人才培养,为金融产业改革发展、政策制定提供智力支持。(3)加强人才交流网络建设。依托各地鲁商联合会和山东籍企业家,搭建金融企业家联合会,拓宽人才交流合作网络。

重点项目。一是加强“济南产业金融智库”建设。进一步完善智库专家团队,优化智库工作机制,打造成为金融产业发展和金融中心建设的决策咨询机构和智囊团。二是推动“清华大学济南产业金融研究院”及相关基金计划落地。探索人才培养、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发展新模式。三是推动金融企业家联合会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济南产业金融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对现代金融产业发展重要政策制定、重大招商、重点问题解决的统筹、协调、推进、指导作用,加强与省金融监管部门的请示沟通,完善金融联席会议制度,积极研究和构建产业发展促进机制。各区县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科学分解实施。加强对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细化和分解,明确完成标准和目标、时间节点、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各部门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完善工作措施和推进机制,上下贯通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加大对行动计划实施的监督与评估力度,及时公布督查和评估结果。

(三)强化考核激励。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推动作用,将各区县、各部门落实行动计划情况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以业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奖和干部选拔任用直接挂钩。优化区县金融产业发展考核办法,加强对金融大区考核,对成效突出的区县政府给予政策倾斜,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约谈或问责。

(四)坚持动态调整。加强对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科学评价金融产业发展全貌以及对全市经济的贡献度。根据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和经济环境形势变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跳起来摘桃子”的原则,对行动计划设定的目标和发展策略做出适当调整,确保行动计划顺应新形势、把握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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